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住宅类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维护更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住宅类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维护更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住宅类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维护更新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住宅类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维护更新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T-2024ZZ010
3、采购项目预算:¥******.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00元)
4、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t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 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包名称 | 标的预算(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包1 | ¥******.00 |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住宅类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维护更新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00 |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月24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磋商文件: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6)《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
1、发售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14号明星花苑二单元221室。
2、报名费:4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会议室。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2)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29号
(3)联 系 人:王先生
(4)电 话:07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14号明星花苑二单元221室
(3)联系人:蒋晓峰
(4)电话:17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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