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第二批
万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第二批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通过审核的第二批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对以下企业的享受资格有异议,请来电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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