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安局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建设询价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建设询价公告
经宣城市公安局扫黑办讨论通过,拟建设宣城市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理系统,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采购预算
两万捌仟元整(¥*****.00)。
三、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若有意参与,可就以上项目在2024年2月2日15:00之前向我支队递交或邮寄密封报价文件,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2月4日15:00
地点:宣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楼会议室
五、报价人须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函。报价函应由报价人加盖公章。
3、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4、无不良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此项目不收标书费和报价保证金。
6、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我支队将采取最低价中标,涉及到不确定的情况,由评审小组现场综合讨论后确定中标单位。
7、采购结果将在项目评审完成并经确认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电子信箱中。
六、结算方式
工期和付款方式:项目工期为项目合同签订后21个日历天内完工。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除售后服务不能响应所扣除的质保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要求三年质保(质保期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维修响应:供货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用户电话后,2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质保期外供货方提供软件维护,可收取维修成本和适当利润。
3、质保期内无法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的,每次扣除质保金的5%。
七、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宣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详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39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85*****679
邮 箱:*********@qq.com
附件1:采购需求
宣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2024年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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