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桦树乡湖滨河口湿地恢复建设招标公告

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桦树乡湖滨河口湿地恢复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ZB*******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桦树乡湖滨河口湿地恢复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由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2015】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桦树乡湖滨河口湿地恢复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建设规模:达营河湿地恢复区土地整治工程、达营河湿地水生态管理工程、达营河湿地植被恢复工程、湖口湿地治理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工程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达营河入湖口至其上游1.5-3.0km处河段、大兴屯支沟口入湖处。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工期:22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证书。
3.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监理员不少于6人,拟派监理人员须具有相关证书,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不良行为包括各种不良行为通报记录、质量安全事故、合同纠纷等)
3.6外埠投标人应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入吉信息登记,严格执行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
3.7投标企业按规定录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信息齐全,投标报名现场核查相关企业平台信息。
3.8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 时,在桦甸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桦甸市政务大厅三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拟派投标监理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在桦甸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4日14时0分,地点为 桦甸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桦甸市政务大厅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桦甸市内
联系人:刘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桦甸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34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李虹舒
招投标管理机构:桦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日 期: 2016年4月12日
招标编号:HDZB*******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桦树乡湖滨河口湿地恢复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由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2015】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桦树乡湖滨河口湿地恢复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建设规模:达营河湿地恢复区土地整治工程、达营河湿地水生态管理工程、达营河湿地植被恢复工程、湖口湿地治理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工程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达营河入湖口至其上游1.5-3.0km处河段、大兴屯支沟口入湖处。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工期:22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证书。
3.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监理员不少于6人,拟派监理人员须具有相关证书,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不良行为包括各种不良行为通报记录、质量安全事故、合同纠纷等)
3.6外埠投标人应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入吉信息登记,严格执行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
3.7投标企业按规定录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信息齐全,投标报名现场核查相关企业平台信息。
3.8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 时,在桦甸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桦甸市政务大厅三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拟派投标监理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在桦甸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4日14时0分,地点为 桦甸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桦甸市政务大厅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桦甸市内
联系人:刘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桦甸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34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李虹舒
招投标管理机构:桦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日 期: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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