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监测专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开展环境监测专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开展环境监测专项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6,667.00
最高限价(%):70
采购需求:
★1.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提供浑南区境内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声环境、辐射等环境质量检测。
★2.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提供浑南区境内污染源的废水、废气、噪声、振动、辐射等检测。
3.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提供浑南区境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货车等检测。
★4.派驻1名专业技术驻场人员进行分析项目技能培训、质量体系培训及参与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
★5.提供1辆驻场车辆。
★6.所有检测工作应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应急检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检测工作,并在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要求时限内提供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
★7.能够在采样完成后3日内,向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提供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有特殊时间要求的检测项目可延长至7日。
★8.检测报告必须按照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出具结论性意见或针对性分析结论等内容。采购人可通过监测报告内容抽查评价服务水平,超过三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所有检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检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采购人随机抽查。
★10.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质量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质控样、平行样、比对检测等。
★11.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12.掌握国家、地方及行业检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严格复核各项检测数据,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质控要求。
★13.所有检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规范;行业有特殊标准、规范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规范。当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14.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是接到任务后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的;二是实际检测能力不能满足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的;三是供应商如发生采样方法错误、检测方法错误、适用标准错误等行为导致检测报告无效或检测报告弄虚。
★15.供应商协助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66,667.00
最高限价(%):70
采购需求:
★1.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提供浑南区境内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声环境、辐射等环境质量检测。
★2.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提供浑南区境内污染源的废水、废气、噪声、振动、辐射等检测。
3.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提供浑南区境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货车等检测。
★4.派驻1名专业技术驻场人员进行分析项目技能培训、质量体系培训及参与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
★5.提供1辆驻场车辆。
★6.所有检测工作应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应急检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检测工作,并在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要求时限内提供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
★7.能够在采样完成后3日内,向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提供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有特殊时间要求的检测项目可延长至7日。
★8.检测报告必须按照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出具结论性意见或针对性分析结论等内容。采购人可通过监测报告内容抽查评价服务水平,超过三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所有检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检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采购人随机抽查。
★10.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质量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质控样、平行样、比对检测等。
★11.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12.掌握国家、地方及行业检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严格复核各项检测数据,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质控要求。
★13.所有检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规范;行业有特殊标准、规范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规范。当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14.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是接到任务后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的;二是实际检测能力不能满足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的;三是供应商如发生采样方法错误、检测方法错误、适用标准错误等行为导致检测报告无效或检测报告弄虚。
★15.供应商协助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66,666.00
最高限价(%):70
采购需求:
★1.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提供浑南区境内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声环境、辐射等环境质量检测。
★2.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提供浑南区境内污染源的废水、废气、噪声、振动、辐射等检测。
3.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提供浑南区境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货车等检测。
★4.派驻1名专业技术驻场人员进行分析项目技能培训、质量体系培训及参与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
★5.提供1辆驻场车辆。
★6.所有检测工作应根据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应急检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检测工作,并在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要求时限内提供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
★7.能够在采样完成后3日内,向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提供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有特殊时间要求的检测项目可延长至7日。
★8.检测报告必须按照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出具结论性意见或针对性分析结论等内容。采购人可通过监测报告内容抽查评价服务水平,超过三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所有检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检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采购人随机抽查。
★10.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质量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质控样、平行样、比对检测等。
★11.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12.掌握国家、地方及行业检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严格复核各项检测数据,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质控要求。
★13.所有检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规范;行业有特殊标准、规范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规范。当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14.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是接到任务后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的;二是实际检测能力不能满足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的;三是供应商如发生采样方法错误、检测方法错误、适用标准错误等行为导致检测报告无效或检测报告弄虚。
★15.供应商协助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3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3)本项目三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南街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佳辉、王婷、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