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BCD的招标公告

地块BCD的招标公告


[缺少]No.2020G87地块(BCD)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020******** 项目名称 No.2020G87地块(BCD)
标段编号 AJN******-01ZG 标段名称 1#公寓及办公楼、2#公寓及办公楼、3#-5#办公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月3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JN******-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0G87地块(BCD)已由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No.2020G87地块(BCD)(宁麒委备[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高科时代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公寓及办公楼、2#公寓及办公楼、3#-5#办公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该土地位于麒路街道智汇路以南,光华路以东地块。
2.1.2 工程规模: 项目拟建2栋4~17层公寓楼、2栋3层办公楼、1栋4层办公楼,2栋14层办公楼等,场地整体设2层地下室。总用地面积约*****.40?,总建筑面积约******.6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地下建筑面积约*****.46?,其中人防地库约*****.67?,建筑最高高度约60m,单跨最大跨度低于39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约*****?,该项目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2.1.3 合同估算价: *****.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4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公寓及办公楼、2#公寓及办公楼、3#-5#办公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建、海绵城市、预制装配式、专项二次深化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设计范围:临时电、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景观、精装修、幕墙、变配电、亮化、智能化(含驻地网)、消防、标识、抗震支架、停车设施、垃圾用房、太阳能、新风系统及其它附属工程设计服务;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如有): 绿建装配式、海绵城市等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除燃气、自来水、有线电视设计不含外,其余设计全部包含在合同范围中。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电、场平、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不含外运)、人防、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精装修、幕墙、亮化、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驻地网、太阳能、电梯、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垃圾房、变配电工程、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及海绵城市、围墙、室外雨污水、综合管线、照明等)及配套工程、原有道路改造。除燃气、自来水(表前)、土方外运、有线电视不含外,其余工程均包含在范围内。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时,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 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 、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2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施工企业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如联合体投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4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1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良(4.5);中(4);差(3.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7%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开标时从3%、3.5%、4%、4.5%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4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3)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足以上任一条件且同时具备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满分1分) 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评分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中业绩不可以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2.0 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1.6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1.40 分;(满分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8.0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8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05 09:1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企业实力:根据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施工企业为准)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进行综合考虑。(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企业信誉: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施工企业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项目团队管理水平:
根据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7月2023年12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本工程采用远程答辩模式。中标候选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操作手册详见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wkd/******/********/*******c-7e96-4ae9-b516-7809c438ba43.html)。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高科时代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创研路266号人工智能产业园8号楼 地 址: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周学佳 联 系 人:杨晨
电 话:025-82288546 电 话:15380880212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a815ae4-f3e9-4bb1-9195-128c253c536c&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wfLLLQBaA8OLeymAZ9Fl0rCsDCHnMS7Khns*sVCU*YvKwk0wQLR7qS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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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AJN******-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0G87地块(BCD)已由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No.2020G87地块(BCD)(宁麒委备[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高科时代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公寓及办公楼、2#公寓及办公楼、3#-5#办公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该土地位于麒路街道智汇路以南,光华路以东地块。
2.1.2 工程规模: 项目拟建2栋4~17层公寓楼、2栋3层办公楼、1栋4层办公楼,2栋14层办公楼等,场地整体设2层地下室。总用地面积约*****.40?,总建筑面积约******.6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地下建筑面积约*****.46?,其中人防地库约*****.67?,建筑最高高度约60m,单跨最大跨度低于39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约*****?,该项目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2.1.3 合同估算价: *****.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4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公寓及办公楼、2#公寓及办公楼、3#-5#办公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建、海绵城市、预制装配式、专项二次深化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设计范围:临时电、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景观、精装修、幕墙、变配电、亮化、智能化(含驻地网)、消防、标识、抗震支架、停车设施、垃圾用房、太阳能、新风系统及其它附属工程设计服务;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如有): 绿建装配式、海绵城市等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除燃气、自来水、有线电视设计不含外,其余设计全部包含在合同范围中。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电、场平、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不含外运)、人防、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精装修、幕墙、亮化、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驻地网、太阳能、电梯、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垃圾房、变配电工程、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及海绵城市、围墙、室外雨污水、综合管线、照明等)及配套工程、原有道路改造。除燃气、自来水(表前)、土方外运、有线电视不含外,其余工程均包含在范围内。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时,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 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 、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2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施工企业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如联合体投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4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1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良(4.5);中(4);差(3.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7%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开标时从3%、3.5%、4%、4.5%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4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3)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足以上任一条件且同时具备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满分1分) 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评分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中业绩不可以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2.0 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1.6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1.40 分;(满分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8.0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8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05 09:1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企业实力:根据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施工企业为准)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进行综合考虑。(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企业信誉: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施工企业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项目团队管理水平:
根据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7月2023年12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本工程采用远程答辩模式。中标候选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操作手册详见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wkd/******/********/*******c-7e96-4ae9-b516-7809c438ba43.html)。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高科时代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创研路266号人工智能产业园8号楼 地 址: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周学佳 联 系 人:杨晨
电 话:025-82288546 电 话:15380880212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a815ae4-f3e9-4bb1-9195-128c253c536c&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wfLLLQBaA8OLeymAZ9Fl0rCsDCHnMS7Khns*sVCU*YvKwk0wQLR7qS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缺少]No.2020G87地块(BCD)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020******** 项目名称 No.2020G87地块(BCD)
标段编号 AJN******-01ZG 标段名称 1#公寓及办公楼、2#公寓及办公楼、3#-5#办公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月3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JN******-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0G87地块(BCD)已由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No.2020G87地块(BCD)(宁麒委备[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高科时代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公寓及办公楼、2#公寓及办公楼、3#-5#办公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该土地位于麒路街道智汇路以南,光华路以东地块。
2.1.2 工程规模: 项目拟建2栋4~17层公寓楼、2栋3层办公楼、1栋4层办公楼,2栋14层办公楼等,场地整体设2层地下室。总用地面积约*****.40?,总建筑面积约******.6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地下建筑面积约*****.46?,其中人防地库约*****.67?,建筑最高高度约60m,单跨最大跨度低于39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约*****?,该项目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2.1.3 合同估算价: *****.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4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公寓及办公楼、2#公寓及办公楼、3#-5#办公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建、海绵城市、预制装配式、专项二次深化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设计范围:临时电、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景观、精装修、幕墙、变配电、亮化、智能化(含驻地网)、消防、标识、抗震支架、停车设施、垃圾用房、太阳能、新风系统及其它附属工程设计服务;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如有): 绿建装配式、海绵城市等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除燃气、自来水、有线电视设计不含外,其余设计全部包含在合同范围中。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电、场平、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不含外运)、人防、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精装修、幕墙、亮化、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驻地网、太阳能、电梯、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垃圾房、变配电工程、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及海绵城市、围墙、室外雨污水、综合管线、照明等)及配套工程、原有道路改造。除燃气、自来水(表前)、土方外运、有线电视不含外,其余工程均包含在范围内。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时,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 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 、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2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施工企业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如联合体投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4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1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良(4.5);中(4);差(3.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7%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开标时从3%、3.5%、4%、4.5%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4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3)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足以上任一条件且同时具备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满分1分) 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评分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中业绩不可以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2.0 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1.6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1.40 分;(满分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8.0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8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05 09:1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企业实力:根据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施工企业为准)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进行综合考虑。(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企业信誉: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施工企业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项目团队管理水平:
根据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7月2023年12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本工程采用远程答辩模式。中标候选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操作手册详见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wkd/******/********/*******c-7e96-4ae9-b516-7809c438ba43.html)。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高科时代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创研路266号人工智能产业园8号楼 地 址: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周学佳 联 系 人:杨晨
电 话:025-82288546 电 话:15380880212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a815ae4-f3e9-4bb1-9195-128c253c536c&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wfLLLQBaA8OLeymAZ9Fl0rCsDCHnMS7Khns*sVCU*YvKwk0wQLR7qS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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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AJN******-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0G87地块(BCD)已由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No.2020G87地块(BCD)(宁麒委备[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高科时代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公寓及办公楼、2#公寓及办公楼、3#-5#办公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该土地位于麒路街道智汇路以南,光华路以东地块。
2.1.2 工程规模: 项目拟建2栋4~17层公寓楼、2栋3层办公楼、1栋4层办公楼,2栋14层办公楼等,场地整体设2层地下室。总用地面积约*****.40?,总建筑面积约******.6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地下建筑面积约*****.46?,其中人防地库约*****.67?,建筑最高高度约60m,单跨最大跨度低于39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约*****?,该项目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2.1.3 合同估算价: *****.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4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公寓及办公楼、2#公寓及办公楼、3#-5#办公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建、海绵城市、预制装配式、专项二次深化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设计范围:临时电、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景观、精装修、幕墙、变配电、亮化、智能化(含驻地网)、消防、标识、抗震支架、停车设施、垃圾用房、太阳能、新风系统及其它附属工程设计服务;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如有): 绿建装配式、海绵城市等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除燃气、自来水、有线电视设计不含外,其余设计全部包含在合同范围中。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电、场平、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不含外运)、人防、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精装修、幕墙、亮化、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驻地网、太阳能、电梯、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垃圾房、变配电工程、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及海绵城市、围墙、室外雨污水、综合管线、照明等)及配套工程、原有道路改造。除燃气、自来水(表前)、土方外运、有线电视不含外,其余工程均包含在范围内。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时,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 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 、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2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施工企业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如联合体投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4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1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良(4.5);中(4);差(3.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7%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开标时从3%、3.5%、4%、4.5%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4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3)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足以上任一条件且同时具备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满分1分) 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评分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中业绩不可以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2.0 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1.6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1.40 分;(满分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8.0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8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05 09:1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企业实力:根据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施工企业为准)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进行综合考虑。(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企业信誉: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施工企业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项目团队管理水平:
根据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7月2023年12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本工程采用远程答辩模式。中标候选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操作手册详见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wkd/******/********/*******c-7e96-4ae9-b516-7809c438ba43.html)。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高科时代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创研路266号人工智能产业园8号楼 地 址: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周学佳 联 系 人:杨晨
电 话:025-82288546 电 话:15380880212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a815ae4-f3e9-4bb1-9195-128c253c536c&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wfLLLQBaA8OLeymAZ9Fl0rCsDCHnMS7Khns*sVCU*YvKwk0wQLR7qS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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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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