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屯河河道挡砂齿墙防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三屯河河道挡砂齿墙防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采购人:昌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FW2016-012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三屯河河道挡砂齿墙防护工程监理招标
四、采购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预算:控制价在人民币6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现场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八、询价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6 年4月18日下午16:00分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长宁路17号)开始,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九、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要求及报价表规定内容进行报价(见附件),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2、询价采购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并加盖公章。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十、成交原则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最低报价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十一、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主体工程完工后支付60%合同价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25%合同价款,剩余15%作为审计保证金和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2、服务期限:施工期及保修期。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达到合格。
4、保修期: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采购人联系人:刘鸿雁 联系电话:139*****980
采购机构联系人:熊海洲 温海蓉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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