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设计招标公告

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设计招标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设计


招 标 文 件

标段编号:DFCG********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二〇一六年四月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设计

标段编号DFCG********

此文件审查工作已结束,于2016年4月12日备案,共 61 页,
附件有:
1、招标采购计划申报表;
2、采购通知单;
3、资金承诺函;
4、监察局备案表;
5、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招标管理部门(盖章)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1. 招标条件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4
4. 评标办法5
5. 投标保证金5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
7. 发布公告的媒介6
8.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6
9. 联系方式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1.1 项目概况10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10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0
1.5 费用承担11
1.6 保密11
1.7 语言文字11
1.8 计量单位11
1.9 踏勘现场11
1.10 投标预备会11
1.11 偏离11
2. 招标文件11
2.1 招标文件组成11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2
3. 投标文件12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2
3.2 投标报价13
3.3 投标有效期14
3.4投标保证金14
3.5 资格审查资料14
3.6 备选投标方案14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4
4. 投标1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
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15
5. 开标1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5
5.2 开标程序15
6. 评标16
6.1 评标委员会16
6.2 评标原则16
6.3 评标16
6.4 多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16
6.5无效标书条款16
6.6重新招标17
6.7变更政府采购方式18
7. 评标结果公示18
8. 合同授予18
8.1 定标方式18
8.2中标通知18
8.3 履约保证金18
8.4 签订合同19
9. 纪律和监督19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9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9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9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9
9.5 质疑与投诉20
9.6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象20
10.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10.1收费标准20
10.2其它内容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
1. 评标方法21
2. 评审标准21
2.1 初步评审标准21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
3. 评标程序22
3.1 评标准备22
3.2 初步评审23
3.3 详细评审23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23
3.6 提交评标报告24
4. 通用评标规则24
4.1 评标程序24
4.2不规范标书24
4.3计价文件评审规定24
4.4打分24
4.5争议处理24
4.6违法违纪行为24
4.7其它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5
第五章 货物需求25
1.招标范围:5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大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大丰区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预算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设计任务为通过对大丰区城乡水务信息化系统设计、场地设计、数据采集设计、供水水质、反恐设施设计等内容的设计、研发,进一步规范城乡水务运营管理,确保管网供水安全,完善加压站运行设备及相关实时数据的监测,形成供水考核、供水稽查、管网测漏、管网测压、管网抢修协助、测控点断电报警等系列功能集成的城乡供水管网管理模式。通过构建大丰区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对城乡水务实现远程监控,使大丰区城乡水务管理不受地点与时间的限制,实时共享水务管理信息,提高城乡供水系统的安全性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迅捷性。
2.2项目地点: 大丰区城乡
2.3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的全部任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经专家评审一次性合格
2.5最高投标限价:5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事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信息化系统或软件系统设计、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科研单位、高校等)。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
(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招标人免除由于投标单位在其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招标人为此而蒙受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由中标人承担。
3.5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201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企事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003261。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6年4月 12 日至2016年4月 19 日。
6.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参照大丰招标采购网(hppt://www.dfzbc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货物与服务类会员注册、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
6.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6.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刘文辉 0515—********或咨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8.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大丰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路5号 地 址: 健康西路25号(长新小区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 安康 联 系 人: 杨胡艳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6 年 4 月 12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路5号
联系人:安康
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健康西路25号(长新小区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杨胡艳
电话:****-********
1.1.4项目名称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设计项目
1.2.1资金来源自筹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1.3.2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设计全部任务。
1.3.3交货或服务地点大丰区城乡
1.3.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经专家评审一次性合格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
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的截止时间:
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2.2.1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截至时间2016年 4 月 19 日18时前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一般包括资质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开标一览表等,详见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3须提交核验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2投标报价要求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和项目完成时间内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项目范围的全部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由中标单位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建设工程综合交易费及为完成项目设计、研发所发生的人工费、现场踏勘调研、资料收集、税金、利润、规费、设备使用费、方案变更引起的设计费用增加等各项费用,最终结算时招标人一律不予贴补其他任何费用给中标单位,中标价即为最终结算价。
3.2.3最高投标限价500000.00元
3.3.1投标有效期 60 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4投标文件数量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开标一览表均另行单独装订。
2、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字样,开标一览表的封面应注明“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字样。
3、投标文件须采用胶装、热熔装订。
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 5 月 4 日 15 时 30 分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名

8.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等。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
参照招标公告第5条规定,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补全给招标人。
10.1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100%缴纳;请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特别提醒:
1、招标人会根据招标需要,可能会不定期在大丰招标采购网上(hppt://www.dfzbcg.gov.cn)发布该项目补充答疑等澄清修改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未能及时查阅响应而影响投标的,结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研发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或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项目区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项目区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大丰招标采购网(hppt://www.dfzbcg.gov.cn)上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大丰招标采购网(hppt://www.dfzbcg.gov.cn)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开标一览表共四部份组成。
3.1.1.1资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主要包括下述材料:
(1)投标企事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 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3)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信息化系统或软件系统设计、研发能力的证明资料(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软件认证或教学等相应的证书或批复复印件);(4)企事业单位为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近期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复印件(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5)投标人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2013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或网上下载打印件(包含投标企事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内容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2商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函附表;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5) 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组成人员汇总表(不少于5人)。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3技术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大丰区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的具体功能;大丰区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所需的设备、材料清单以及其具体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提供大丰区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中各监测点的定位、施工图纸、监控点的具体数目;并在项目招投标、系统实施、验收中提供持续技术服务。)
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参考《评标办法》)
3.1.1.4开标一览表的要求
开标一览表密封袋里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1.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上述所有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合并装订成册(份数详见前附表相关约定)。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3.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计价方式
本次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和项目完成时间内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项目范围的全部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由中标单位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建设工程综合交易费及为完成项目设计、研发所发生的人工费、保险费、现场踏勘调研、资料收集、税金、利润、规费、设备使用费、方案变更引起的设计费用增加等各项费用的总和,最终结算时招标人一律不予贴补其他任何费用给中标单位,中标价即为最终结算价。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投标人应作为成本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一律不再予贴补给中标单位。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从投标企事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核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本章3.1的要求提供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每个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标段字样,并分标段包装密封提交;封套上分别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2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4.4.1未按本章第4.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
4.4.2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来投标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
4.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对在争议时间点接收的投标文件,后被认定逾期送达的,视同不予接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
(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当众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
(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如无法现场答复的,可转交评标委员会予以解决。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且在处罚期内。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多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单位可兼投兼中。
6.5无效标书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事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事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事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的,企事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0)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2)与招标文件提供的需求不相同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交货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要求;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付款方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0)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电子标书要求的(若有)。
除上述条件外,招标人一般不得另行规定无效标条件。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另行规定无效标条件的,应当将调整的无效标条件及其说明事先征求招投标监管机构意见后写入招标文件。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6.6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
6.7变更政府采购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等条款评审,具体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7. 评标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日内,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2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3 履约保证金
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项目建设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8.4 签订合同
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4.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规定。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与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活动提出疑义,在开标前若质疑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不得超出质疑期2016年4 月 19 日 18 时 ,若超出质疑期对招标文件提出疑义,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在评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质疑范围为除招标文件外的招标活动,若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方面:具体投诉处理办法请登录大丰招标采购网查阅。
特别提示:政府采购类项目投诉须先向采购单位(业主)提供质疑。若对采购单位(业主)的答复不满意,再进入投诉程序。
9.6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若有以上现象,评委将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26页第4.7款)执行。
10.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100%缴纳;请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0.2其它内容
无。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评委评标前签订评标回避书,作为永久档案存档。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 评审标准
(如涉及到产品的参考品牌,在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对照招标文件品牌的要求先进行品牌评审认定。)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质性评审标准:(对照投标须知3.1.1编制审查标准。)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审查标准主要有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交货期或工期、质量要求、投标保证金等方面。
2.1.3商务响应,一般包括投示报价、付款方式、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验收方式和标准,不响应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投标报价(3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2.2技术响应(45 分)(低于30分以下的,评委需详细说明理由,同时评标组长签字确认。)

1.设计成果评价(40分)
(1)积极响应招标需求,贴合项目方案运营理念,设计思路清晰、合理,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设计深度能够满足大丰区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施工。(21-40分)
(2)能够响应招标需求,与项目方案契合度一般,设计思路一般,尚能表达设计意图,设计深度尚能够满足大丰区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施工。(6-20分)
(3)不满足招标需求,与项目方案差距较大,设计思路不清,不能表达设计意图,设计深度与大丰区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施工有较大差距。。(0-5分)。。
2.综合信息化系统的运营、维护成本(0-5分)。
(1)设计成果在运营、维护过程中的成本经济、合理(3-5分)
(2)设计成果在运营、维护过程中的成本偏高、不合理(0-2分)
2.2.3服务承诺评价(5)。
积极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保证设计、研发成果文件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积极配合招标人的方案调整工作,承诺在大丰区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过程中提供现场服务。(0-5分)
2.2.4设计周期(5分)
投标文件中需响应招标文件中设计周期内容。
1、积极响应招标文件,允诺设计周期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积极配合甲方要求;(3-5分)
2、响应招标文件,满足设计周期要求,配合甲方要求;(1-2分)
3、未积极响应招标文件设计周期要求,不能够配合甲方要求;(0分)
2.2.5投标人资信及业绩(15分)
(一)投标人资信(10分)
1、2010年1月1日后投标人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能力:每年技术开发、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及以上的得3分 ;每年技术开发、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得2分;每年技术开发、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在500万以下的得1分。以上业绩需提供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或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
2、2010年1月1日后投标人曾获得过国家级技术进步奖项的得2分;曾获得过省级技术进步奖项)的得1分。需提供复印件。
3、2010年1月1日后本项目拟任负责人曾担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得2分;曾担省部级一股项目得1分。需提供复印件。
(二)2010年1月1日后业绩情况(5分)。
1、 2010年 1月 1 日以后投标人承接并完成的单项设计、研发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有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复印。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对照投标人须知6.5款,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3 详细评审
3.3.1 在详细评审发现符合“无效标书条款”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3.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4. 通用评标规则
4.1 评标程序
资质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4.2不规范标书
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且无法形成无效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减0.3—2分。
4.3计价文件评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4.4打分
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设区间计分项的,其计分包括区间两端值。评审过程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发现投标文件无相关资料、数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确定其该项不得分(即取消保底分值)。
4.5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档案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4.6违法违纪行为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影响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4.7其它
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
(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
(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评标委员会对优、良、中分档记分的,必须先确定优、良、中档次,再独立记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意见不统一并可能影响结果的,请评委各自留下书面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形成结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双方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中标的 城乡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设计、研发 项目,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
2. ;
3. ;
4.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2. ;
3. 。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
3.其他协作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其中:(1) ;
(2) ;
(3) ;
(4) 。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生效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 ;
(2)乙方提交完整的资料、图纸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至合同总价的60% ;
(3)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至合同总价的75% ;
(4)余款在项目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系统试运营六个月后且经审计后结清。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
2. / ;
3. / ;
4. / 。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
2. ;
3. ;
4. 。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 甲、乙、双 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地点和方式: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 (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如下: / 。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2.
3. /
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五章 招标需求
1.项目概况
1.1 设计背景
“十一五”期间大丰区开展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着重推进了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落实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各项要求,重点实施了大丰区北片和中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工程主要采取区域供水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结合的方式,即充分利用现有市第二水厂的富余能力,新铺延伸供水主干管道,增设加压站,改造更换原有输配水管网,实现优质供水到户。
当前区域供水未到达的乡镇,主要饮水水源是地下水,因地处沿海,浅层地下水因含盐量太高无开采利用价值,Ⅳ承压层含水量极少,目前主要是开采Ⅱ、Ⅲ承压水,而沿海Ⅱ、Ⅲ承压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严重超标,长期饮用对健康不利。“十二五”期间,为提高大丰区供水水质及供水保障率,扩大优质饮用水的供水范围,提高城乡饮水质量,大丰区拟整合现有供水资源实现全市域范围内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通过改扩建净水设施,新铺、延伸区域供水主干管道,增设加压站,铺设镇村供水管网,改造、更换乡村配水管网,实现优质供水全覆盖。
供水概况:
大丰区于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通榆河原水经过第二水厂净化处理后,输送至主管网,其后通过各级加压站加压实现大丰区区域内所有的镇村到户供水。
水厂概况:
大丰区现有三座地面水厂分别是大丰区第一水厂、大丰区第二水厂和刘庄镇地面水厂。
第二水厂经过扩建后,生产能力为15万m3/d,水源为通榆河水,通榆河为大丰区区域供水法定水源地,通榆河水水量充沛、即使在枯水年份,也有足够的库容及水量,水质优良,有可靠的保障;同时第二水厂采用较为先进的工艺:管道静态混合、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自动加矾加氯系统,主要工艺设备均采用欧洲意大利进口设备,运行情况良好。
第一水厂在二水厂投入运营后,一直处于停用状态,作为城市备用水厂。
刘庄供水分公司,建成时间为1998 年,水源为通榆河水,有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水质检验,净水工艺为网格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和虹吸滤池。取水水源为通榆河,总设计供水规模1.0万m3/d,现供水范围主要涉及刘庄和三圩两个镇。
加压站概况:
大丰城乡供水系统区域内的供水加压站分期建成,前期建成的无负压供水管道加压站和后期建成的带清水库加压站共计有18座,分别是草堰、白驹、西团、西团片区、新丰、方强、三龙、新丰片区、海丰、裕华、光明(在建)、南阳、南阳片区、大中农场、小海、万盈、草庙和大桥加压站。
市区管网概况:
大丰区已建成部分从市区送至乡镇输配水管线,主线路为市区向南北辐射,并在乡镇建设增压泵站及中途加压站以满足部分乡镇用水需求,主要输水干管如下:
1)市区自西康路沿疏港大道向东建成一根DN800干管至陈李线,管线长约12.2km,在裕华建有乡镇加压站向全镇供水。沿疏港路(与陈李线交叉处)向东有DN600 管道至港区,管线长约10.4km。中途建设光明工业园片区加压站,转输港区用水。
2)沿陈李线由疏港路向南有DN600输水管至南阳镇,南阳镇建有乡镇加压站向全镇供水。
3)由南阳镇南阳桥向南铺设DN500输水管至万盈镇,万盈镇建有乡镇加压站向全镇供水。
4)由万盈镇向西分出DN400的支管至小海镇,小海镇建有乡镇加压站向全镇供水。
5)沿陈李线由疏港路向北有DN500的输水干管向上海农场、三龙镇输水,三龙镇建有乡镇加压站向全镇供水。
6)沿人民北路向北大方线有一根DN400管道至新丰镇,管线长约6.2km,在新丰镇建设加压站向全镇供水。
7)沿新丰镇向北有一根DN500的输水干管向方强镇供水,方强镇建有乡镇加压站向全镇供水。
8)沿市区向西南方向有一根DN400的输水干管向西团镇供水,西团镇建有乡镇加压站向全镇供水。
信息化概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水务运营管理,确保管网供水安全,完善加压站运行设备及相关实时数据的监测,以期形成供水考核、供水稽查、管网测漏、管网测压、管网抢修协助、测控点断电报警等系列功能集成的城乡供水管网管理模式,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自2010年1月起着手构建远程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平台,该系统的建立完善将使大丰区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受地点与时间的限制,实时共享水务管理信息,提高城乡供水系统的安全性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迅疾性。其中测控系统由11个终端监测点负责现场实时数据的采集,通过无线数据通信网络将数据传输至控制中心服务器,并可以通过IE等浏览器实施的查看这些基础的运行数据。
1.2设计目标
通过集成现有系统和待建业务系统,组成核心管理系统;通过实施企事业服务总线,建立集成、运行和管理水利的业务系统,组成信息系统集成平台;通过将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整合,实现科学化管理,服务于水司管理系统;并能与自来水公司、水利局的各项功能连接。
建立水利模型,义务为施工单位提供指导并达到业主方预想效果,需编制验收方案。
该系统建成后,应实现以下目标:
1)通过设计城乡供水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制定公司信息集成标准,规范公司待建系统的接口技术,实现公司统一的、集中的信息管理,实现业务的集中处理以及信息的跨业务智能组合的功能,为各级管理人员提供决策分析与信息支持
2)面向水司的信息综合管理,一次建立,长期应用整合。应用范围为全体部门,系统功能可按权限由后台定制体现。
3)建立与生产调度指挥系统以及水厂、加压站自动化系统、GI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数据传输与转换。
4)提供具有足够的透明度和可开发性的应用软件系统,以便于能够根据实际需求对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和修改,采用开放平台所有接口和相关技术,应用软件系统应基于标准的J2EE架构,以保证系统的通用性、一致性、可扩展性和适应性。
5)软件系统集成标准用户管理功能和权限控制,以适应水司机构和管理方式的变化,并实现全系统的单点登录。
6)建立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机制,用以保证多系统共同运行下的系统安全。
7)建立公司信息系统的综合统计分析平台,综合多个子系统的数据,进行分系统整合,为公司的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决策支持和业务系统的预测功能。
2. 项目需求
2.1 应用系统需求
1)综合信息化系统设计应严格相关行业标准,在保证在各基础模块的基础上,可以做适当的拓展,实现对基础业务的补充和完善;
2)系统须采用面向对象的结构化设计,做到功能全面、灵活可配、方便维护、易于拓展的要求;
3)系统总体须采用B/S开发方式,出于部分特殊需要(如需要控制底层设备等),可结合C/S方式的优势对开发方式予以补充;
4)可靠性要求:系统关键软硬件应具有一定的备份及恢复措施;
5)安全性要求:系统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6)成熟性要求:系统应通过全面的软件测试,并具有良好的人性化功能;
2.2软硬件设计需求
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将采用主流信息化应用软件架构,根据应用功能及所承载的系统软件的不同,建立合理的服务器群和支撑软件组,确保相关业务的稳定运行。
2.2.1软件总体设计要求
系统的设计采用SOA规范与标准,采用Java、C++等主流语言实现代码。需要详述实现本次项目的主要技术手段,并对关键技术应用和技术难点进行分析。充分理解大丰水务信息化设计的需求,并明确系统功能需求描述为系统主要功能要求,构建成熟、稳定、高效、实用的系统平台。
2.2.1.1运行环境要求
根据项目需求,可以利用原大丰水务已有的网络、硬件、系统软件,对于新采购的硬件设备,必须与大丰水务现有的设备与环境实现无缝对接。
(1)采用B/S架构的web应用系统需同时支持Windows Server 2003(及以上)与linux操作系统;
(2)采用C/S架构的系统支持在windows Server 2003及以上操作系统中运行,且支持32位与64位操作系统;
(3)移动端应用需同时支持Android与iOS两个不同操作系统,且应用具有一致的用户体验;
(4)数据库软件以采购要求为准;
(5)支持组件化开发;提供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容错性;
(6)GIS平台以采购的软件版本为准。
2.2.1.2安全设计要求
供排水管网系统设计大量重要数据、敏感数据的存储与运用,必须充分保障系统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
(1)访问控制须到页面级,具备页面防篡改功能;
(2)系统应具有较强灾难恢复能力;
(3)系统应支持用户及用户组的设置;
(4)系统应支持功能授权,即不同用户使用不同的功能;
(5)系统应支持不同用户之间数据查看的限制;
(6)应用系统的数据在网络上传输或对外发布时应该进行加密处理;
(7)系统应具备数据备份、数据恢复的功能;
2.2.1.3性能要求
(1)系统要确保7*24小时连续运行,整体系统的年可用率大于等于99%。
(2)系统具有高稳定性,可以处理大量数据及长时间运行。
(3)较为人性化的管理界面及应用界面风格。工作流程清晰,符合用户实际情况。界面功能操作模块布局要求合理,要符合实际工作流程,又要适当考虑用户经常使用的菜单。用户使用较多的按钮放在容易看到的位置。
(4)系统应能满足用户访问平台的时效性要求,保证提供一致的、可预测的响应,平均延时应小于2 秒;
(5)对系统使用时各项功能的在线响应时间需要满足以下指标:
?系统初始化启动<5 秒;
?屏幕滚动/切换<3 秒;
?查询一条记录<2 秒;
?更新一条记录<2 秒:
?按复杂条件查询<10 秒;
?在线生成报表<4 秒。
(6)在实施时需要进行系统压力测试,保证主要业务流程性能达到优化水平,在网络速度和终端配置有保证的前提下,最终用户操作不应该感觉明显时滞;
(7)当应用系统数据量增加和连接用户增加时,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伸缩性以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对系统的功能、性能的要求;
2.2.1.4扩展性要求
系统应适应组织的变更及扩展而不需要对程序做相应修改,并能适应应用不断的扩展而不至于程序大量的修改或推翻重来。随着用户数的增长及功能应用的增长系统应该能够保持足够的稳定性,维持正常的运行。
2.2.2硬件总体设计要求
硬件总体技术规范要求如下:
1、六位一体:建立集网络中心、计算中心、存储中心、灾备中心、安全中心、运维管理中心等六个“中心”的数据中心架构,实现大丰水务数据平台从架构建设到后期数据灾备演练及后期运维的一体化管理体系;
2、采用双万兆存储交换机作为数据中心的网络核心,建立高速、高效、高性能的数据中心网络架构,在保证网络冗余性的同时,采用多台虚拟成一台的虚拟化技术(将两台交换机设备虚拟成一台逻辑设备进行管理)实现双机主备负载均衡方式。设备采用冗余架构的方式实现核心网络层的高可用,消除原有核心网络架构的单点故障隐患;
3、应用服务器配置可以统一管理的,集中各种类型的高性能服务器及通过虚拟化技术搭建具有强大计算性能的计算中心;
应用服务器采用高性能服务器并配合虚拟化和集群技术,作为数据中心未来高可拓展性的各类应用服务器的应用计算资源池,配合虚拟机动态迁移、动态内存扩展以及基于虚拟化的集群技术为以后水业集团云计算平台的搭建提供底层的硬件架构;
采用存储设备先进技术与现有的存储搭建双活数据存储中心;双活存储作为数据中心的存储系统平台,保存所有大丰水务信息化系统的核心交易数据,配置大容量缓存+大存储容量满足未来5年的应用需求;作为数据中心的存储平台,备用存储能够与主存储实现数据的同步,且在主存储发生故障时备用存储可以在线接管存储业务;通过多技术手段(快照、数据复制、镜像等)实现自身数据的安全一致。
需列出详细型号及技术指标等。
2.3场地设计需求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领导需要根据实时信息和状况,综合考虑和商讨,水厂需要建立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有利于展示当前管网的综合信息和事故情况;有利于对综合信息化系统的各种预案数据模型的展现;有利于辅助领导决策等等。
调度指挥中心需要安装部署大屏幕系统、操作台、音响、照明等设备。
2.4安全系统设计需求
综合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和建设方相关的具体要求,符合信息化建设的安全要求,选择适合综合信息化系统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以满足本系统的日常应用需求。重点解决网络边界防护,病毒控制,网络管理,安全备份机制等安全需求。
2.5移动终端应用需求
将为巡检系统开发基于Android和ios操作系统的手持端应用程序,功能包括任务接收、GPS上报、事件上报、管线浏览、管线查询、地图查看等功能。
3.设计依据
GTB856软件工程国家标准
ISO/IEC11801-95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
ISO 9000-31997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第三部分;
ISO 9001-1994计算机软件开发、供应、安装和维护总的应用指南
GB 9385-88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写指南
GB 9386-88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
GB/T 12504-90计算机软件质量标准保证计划规范
GB/T 12504-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
ISO/IEC12207-1995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 14079-93计算机软件维护指南
GB/T 14394-93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GB/T 15532-95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
GB/T 11457-1995软件工程术语
GB/T 16260-1996信息技术 软件产品 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
4.设计内容
本项目设计内容主要分为四大组成部分,分别为:信息化系统设计、场地设计、数据采集设计、以及反恐设施设计。
4.1信息化系统设计内容
编号设计内容设计内容简要说明
1数据中心主要包括:数据资源中心、分布式实时数据总线、数据集成与共享交换平台、以及高性能并行计算框架、企事业级数据仓库建设、ETL方案等建设。
2给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与录入、管网数据编辑维护、GIS图层管理、管线统计、图属联动功能、数据图形挂接功能、图形编辑、综合查询统计、空间分析、资产统计分析、管网业务数据管理、空间定位、专题图展示、地图基本操作等。
3供水系统运行调度综合平台主要包括:1)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集成;2)管网水力模型;3)运行调度指挥系统(同时支持Android与iOS)
4管网设施巡查养护及维修模块主要包括:管网设施巡查、管网设施养护、管网设施维修管理,以及巡检移动端APP。

4.2 场地设计内容
大厅设计应完成包括装修及办公设施、综合布线系统、弱电系统、强电系统、音响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
4.3数据采集设计内容
监测公司7座水库的运行状况和18个加压站和206个自然村的水压、水质和流量等数据信息。
4.4反恐怖防范设施设计
为落实城市公共供水企事业反恐怖防范措施和责任,建立城市公共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反恐怖的能力和水平。需对各泵站设置反恐怖物防以及技防设施。供水企事业按照《泵站(增压站)及二次供水泵站物防配置》、《泵站(增压站)及二次供水泵站技防配置表》设置反恐怖技防设施,主要包括防护设施、应急用品、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文件格式


(用于商务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文件
投 标 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说 明

商务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表;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
五、工程设计费报价表;
六、企事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七、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八、服务保证(保证设计质量、进度,服务承诺);
九、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目录、序号和页码由投标人自行编列。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 (招标项目名称)设计研招标的招标文件,我方针对该项目设计、研发费用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函附表上所列明的设计、研发费投标报价总额。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代表本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金额为 元的投标保证金;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盖执业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表(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称:编号:

设计费投标报价 总额(人民币)
设计费总额:(大写) 元;(小写) 元。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已摊入投标单价内。


周期


日历天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盖执业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中的设计费投标报价金额应与“项目设计、研发费报价表”中的金额相一致。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地 址: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 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致: (招标人)
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 权; (授权委托人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为 ,作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 授权其在 (招标项目名称)设计、研发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 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 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职务:授权委托人: (签字) ; 职务:日期: 年 月 日
六、企事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等
说明: 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投标人应根据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能够恰当证明投标人可以得分的资料。

投标人近年来(2010年 1月 1 日以后)完成与该
项目类似项目情况表


建 设 单 位 (业主)


工 程 名 称

建设规模

设计、研发完成日 期 (年/月/日)


主要设计人员情况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如同一项目的设计合同)。
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
3、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七、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说明: 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投标人应根据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能够恰当证明投标人可以得分的资料。

项目负责人近年来(2010年 1月 1 日以后)完成情况表


建 设 单 位 (业主)


工 程 名 称

建设规模

设计完 成 日 期 (年/月/日)


主要设计人员情况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如同一项目的设计合同)。
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
3、投标时所提供的业绩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项目组组成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服务保证(保证设计、研发质量、进度,服务承诺)
说明同上。但须附上“保证设计、研发质量;设计、研发进度计划”;“设计、研发人在系统建设、施工过程中服务承诺 ;所派出驻项目地设计、研发人员(职称、专业、数量)、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实施方案。
九、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如有的话。

(二)技术文件格式
(用于技术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文件
投 标 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说明:
1. 技术文件包含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水 晋升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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