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船港北闸管理设施改建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营船港北闸管理设施改建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的营船港北闸管理设施改建及绿化工程 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筹集。现对营船港北闸管理设施改建及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营船港北闸

  (2)  (3)计工程规模:总投资约46万元
划工期: 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 7月6日,施工总日期为60日历天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15 年10月至 2016年 3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6)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为园林绿化单位;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各,各投标人须于2016年 4 月 20 日 14 时 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水利局15楼会议室,并在2016年 4 月 20 日 14 时 3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图纸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水利局网站。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1.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人: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五楼

联系人:董庆华 电话:180*****303 传真:****-********

   2016年 4月 12 日



标签: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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