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210安陆市洑水镇望城村至雷庵段建设工程洑水集镇外迁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S210安陆市洑水镇望城村至雷庵段建设工程洑水集镇外迁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S210安陆市洑水镇望城村至雷庵段建设工程
(洑水集镇外迁)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3日我局拟对S210安陆市洑水镇望城村至雷庵段建设工程(洑水集镇外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12-*******
通讯地址:安陆市政务服务中心(安陆市发展二路8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210安陆市洑水镇望城村至雷庵段建设工程(洑水集镇外迁) | 安陆市府城街道与洑水镇交界处。改扩建道路起于210省道与316国道交汇处,止于210省道与赵钱旅游公路交叉处 | 安陆市交通运输局 | 湖北鸿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路线全长1.976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5.5m,设计速度60km/h,建设中桥38米/1座,涵洞7道。总投资约3084.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5万元,占总投资的6.73% |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路面摊铺产生的沥青烟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通过严格执行《孝感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前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设置围挡,分类集中堆放物料并及时苫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及时洒水清扫,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检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由施工作业机械产生。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必要时设置围挡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的规定。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 施工过程中尽量缩短工期,平整土地和基础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对填、挖地段要做好管理措施和工程防护措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时复土、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营运期: (1)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地面雨水径流,定期检查道路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状态,降低地面径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机动车尾气,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完善区域路网、分流车辆,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大力推荐使用清洁燃料,加强道路运营期管理,限制车况差、超载车辆上路等措施减少运营期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交通噪声。采取加强车辆管理、加强道路沿线合理规划和建筑布局,设置减速、禁鸣标识,对超标噪声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和绿化带降噪等措施,定期监测沿线交通噪声情况,结合监测结果,调整和完善控制措施。确保道路运营期沿线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道路清扫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打扫和清运。 (5)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导致泄漏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主要通过在工程桥梁两侧设置连续防撞墩、防撞护栏,坚决禁止和杜绝“三证”不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雾、雪天气禁止危险品运载车辆通行,在桥梁路段设置警示牌,要求过往车辆减速行驶,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泄漏和爆炸等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等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做好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安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报告。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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