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电子设备招标公告
营业厅电子设备招标公告
1.1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2016年上海电信公司购置营业厅电子设备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份额1:营业厅电子设备清单数量的60% 份额2:营业厅电子设备清单数量的40% 营业厅电子设备详细清单:
注:1.1.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采购数量将按照招标人实际订单使用量为准 *1.2.投标报价需包含清单中所有设备 2. 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1.5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3年-2015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投标产品在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同类产品近三年(2013年-2015年)销售业绩总额大于1500万元。 2.3.3设备清单中安防摄像头和硬盘录像机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2.4*交货时间和地点:分批送货,分批付款,收到采购委托单后20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于【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6时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5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销售业绩证明表 (3)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 (4)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4日10时0分】,递交到【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 发布公告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倪天士、陶灵洁】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shtxzbgs@shte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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