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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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2024-01-12-LXZB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
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为电子注册证书,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电子
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
证书无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注:申请须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
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承诺格式详见申请文件)。
3.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按格式提供真实性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将视
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申请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
超过 5 年的;
(9)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申请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10)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
3.6 资格业绩:
3.6.1 申请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建过的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行
业类似土建工程业绩 1 份。业绩证明须提供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反映出业绩相关量化指标所要求的数据和内
容,若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或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未提供。
注:(1)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
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7 申请人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 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
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
以认可)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作为授权委托人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
动(含异议投诉)。
3.8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
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
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
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9 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 9:00 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 17:00
将 4.3 中载明的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5950729797@163.com),按照招投标
法规定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二楼招
标办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 年 0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资格预审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二
楼招标办评标室。
评审办法:6.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7 个通过资格预审
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 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
新招标。
七、其他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2024-01-12-LXZB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星土建维修工程年度框架工程采购已由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批准建
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对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
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
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工程;
2.2 工程地点: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区域内;
2.3 建设内容: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工程;
2.4 项目服务期:365 日历天;
2.5 控制价:按照江西省 2017 相关定额费率的 103%;
2.6 执行定额:《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 版)、《江西
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 版)、《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
基价表》(2017 版)、《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2017 版)、《江
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7 版)、《江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增值税版)》(2017 版)、《江西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17 版)、《江西
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增值税版)》(2017 版)、《江西省建设工程混凝土、
砂浆配合比》(2017 版);
2.7 招标范围: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零星土建维修框架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厂
区内所有装置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土建类维修施工【1、小面积砼地面维修、2、凿除砼地面 3、
小型设备砼基础拆除、浇筑和维修 4、墙面及屋面的防水(混凝土防水堵漏、玻璃钢修复及
彩钢瓦更换维修等)5、窨井及地下管道的维修与疏通 6、生产区内房屋的零星装修 7、墙面
及楼面的开孔 8、零星的砖砌体工程 9、临时用工 10、零星用装载机】等十类(以下简称土
建维修工程)单项费用小于 100000 元的维修工程,按招标人要求,规范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
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为电子注册证书,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电子
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
证书无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注:申请须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
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承诺格式详见申请文件)。
3.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按格式提供真实性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将视
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申请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
超过 5 年的;
(9)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申请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10)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
3.6 资格业绩:
3.6.1 申请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建过的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行
业类似土建工程业绩 1 份。业绩证明须提供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反映出业绩相关量化指标所要求的数据和内
容,若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或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未提供。
注:(1)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
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7 申请人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 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
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
以认可)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作为授权委托人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
动(含异议投诉)。
3.8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
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
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
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9 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期限:2024 年 1 月 24 日 9:00 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 17:00(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
下同)。
4.2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 9:00 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
17:00 将 4.3 中载明的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5950729797@163.com),按照
招投标法规定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4.3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表(参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姓名、
电话、电子邮箱)(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7 日 9:00;
5.2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可邮寄)。邮寄地址:江西省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江西蓝星星
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招标办 211 室(顺丰),收件人:汪力为,电话 17751687070;
5.3 申请人须提交 1 正 4 副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U 盘),递交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
星火工业园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二楼招标办评标室;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6.资格审查办法
6.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7 个通过资格预审
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 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
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
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投标人若发现
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
信访举报邮箱:guofu.dai@elkem.com,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18970282961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纪委办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
联 系 人: 仲女士(招标办)、李先生(运维保障部)
电 话:18970283116、15166420702
招标代理机构: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 211 室
联 系 人: 汪力为
电 话: 17751687070
电 子 邮 件: 15950729797@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永修县杨家岭(星火工业园)
联 系 人:仲亚莉
电 话:17779265516
电子邮件:yali.zhong@elkem.com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西路 51 号
联 系 人: 汪力为
电 话: 17751687070
电子邮件: 1595072979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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