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中心IDC业务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中心IDC业务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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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中心(IDC)业务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豫禾锦-LY040 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中心(IDC)业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5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中心(IDC)业务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中心(IDC)业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中心(IDC)业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
价。
2.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洛阳市洛龙区 863 创智广场 1 栋 1002 室领取询价通知书;售价:200 元/份,售出不退。
领取取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
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询价通知书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询价小
组成员独立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 创智广场 1 号楼 1001 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 创智广场 1 号楼 1001 会议
室)
七、其他
河南豫禾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中心(IDC)
业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中心(IDC)业务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豫禾锦-LY040 号
3、采购方式:询价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企业自筹,预算控制金额 5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主要为 IDC 带宽、IP 地址服务、主机托管服务等技术支持服务;
(2)服务周期:从机柜实际加电日起计算,期限为 3 年;
(3)质量要求:满足平台部署、培训等技术支撑需求,使整个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4)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服务、远程服务;
(5)采购范围:数据中心(IDC)业务服务;
(6)标包划分:1 个标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
价。
2.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询价通知书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01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洛阳市洛龙区 863 创智广场 1 栋 1002 室领取询价通知书。
2、售价:200 元/份,售出不退。
3、领取取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询价通知书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
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询价小组成员独立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 创智广场 1 号楼 1001 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 创智广场 1 号楼 1001 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
为自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 22 号 45-61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5038551251
2、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豫禾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863 创智广场 1 栋 1028 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037982141
河南豫禾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振优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 22 号 45-61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50385512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禾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 863 创智广场 1 栋 1028 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5037982141
电子邮件: hnyhjgc@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数据中心 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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