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浑南院区消毒供应中心)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浑南院区消毒供应中心)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浑南院区消毒供应中心)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60,000.00
最高限价(元):2,760,000
采购需求: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技术参数(进口2台,浑南院区消毒供应中心)
一 主要技术参数
1、灭菌方法:符合GB*****-2020的要求,采用过氧化氢舱内等离子技术,充分解析灭菌舱及器械表面残留的过氧化氢(提供彩页或说明书支持材料)。
2、灭菌原理:灭菌舱内过氧化氢等离子技术,采用≤50 KHZ低频电磁场等离子发生器,对其他电子电气设备无干扰(提供说明书或白皮书支持材料)。
★3、灭菌剂:卡匣式包装,人体无接触、无挥发(提供说明书或彩页)。
4、灭菌剂包装外带有识别泄露的指示条,且每片≤10个胶囊(提供说明书)。
5、灭菌剂注射装置:用于精确释放灭菌剂装置,每个卡匣单胶囊量<1.9mL,过氧化氢每片卡匣≤5锅(提供说明书)。
6、软式内镜灭菌程序:可处理医院软式内镜,提供Olympus软式内镜器械厂家说明书认证推荐。
7、可灭菌眼科器械(提供器械兼容性的证明材料)。
8、提供Storz器械厂家的器械灭菌兼容许可证明文件(说明书数量≥2份)。
9、提供Stryker器械厂家的器械灭菌兼容许可证明文件(说明书数量≥2份)。
10、灭菌循环模式:灭菌循环模式具备≥2个循环模式。
11、舱门:自动气动灭菌舱门,并有防夹设置(提供说明书)。
12、灭菌能力:可兼容直径≥1mm,长度≤2000mm的聚乙烯和特氟龙材料的医用管道进行灭菌(提供说明书)。
13、灭菌能力:可兼容达芬奇机器人内镜及手术器械灭菌(提供相关认证性文件)。
14、灭菌时间:管腔器械灭菌循环时间≤54分钟(提供彩页或说明书)。
★15、舱体容积≥170L(提供相关证明性文件)。
16、灭菌温度<60度。
17、双循环灭菌技术,半周期检测灭菌能力(提供半周期灭菌检测报告)。
18、卡匣收集箱:卡匣收集箱可收集≥28片废弃卡匣(提供说明书)。
19、物理打印纸条:电脑打印提供设备灭菌每个阶段的时间、温度、压力、等离子功率等灭菌过程和故障显示(提供证明材料)。
20、生物阅读器:与主机同品牌生物监测阅读器,设备全触屏操作,运行过程中实时显示监测倒计时,监测结果读取时间≤15分钟(提供彩页或说明书)。
21、生物监测记录保存≥*****条,并且阅读器自带2个USB端口(提供彩页或说明书)。
22、生物监测提醒机制:设备具备生物监测声音、图像提醒功能(提供说明书)。
23、设备灭菌兼容性:须提供知名手术器械品牌灭菌兼容性的网上查询功能(提供查询系统网址和查询截图),提供该系统查询的器械兼容盖章文件(包含器械≥100种)。
24、灭菌后器械管腔过氧化氢残留量测试:提供未检出过氧化氢残留的报告。
25、报警系统:发生故障或运行终止时提供故障原因并打印记录故障信息。
26、提供设备FDA或CE认证文件。
27、设备使用寿命≥10年(提供相关证明性文件)。
二 单台设备配置
1、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1台。
2、生物阅读器外置打印机1台。
3、配件箱1个。
4、打印纸20卷。
5、卡匣收集箱5个。
6、蒸发托盘8个。
7、色带10个。
三 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境内机构) 的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2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类问题可拨打网站电话咨询:400-128-8588。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三)、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
(四)、供应商请自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06室
邮箱地址: liaoningguoqi@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