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西港路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物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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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三公司曹妃甸西港路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物资采购

项目概况:

4.定价模式:

实行固定单价(含税落地单价),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作调整。

5.结算支付方式:

结算方式: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11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签收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后,乙方应在3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税率的(一票制)(合同总价中已包含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合规增值专用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付款方式: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合格后上报结算审批,结算审批完成后,甲方根据双方结算书和资金到位情况及时为乙方拨付材料款项,付款比例同业主支付甲方工程款比例。本工程全部货款均为无息支付。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甲方以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乙方货款。

6.验收方式:

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买方首先对照卖方发货单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进行初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验收数量以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经计量标定合格的地中衡称量计量,与卖方发货单进行校对,不足部分扣除差额收货。

7.技术标准:

卖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沥青混凝土的级配采用《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34-2006),沥青混凝土的质量评定标准可参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执行。卖方应严格按照JTG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E20-2011《公路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进行原材检验。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买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8.询价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24125日至12511时

8.2 获取条件及方式:投标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9.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所有PDF电子版报价资料必须于202412517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逾期未上传和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及评标时间

10.1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17时。

10.2 开标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10.3 评标时间:开标后即进行评标,评标地点与开标地点为同一地点,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燕飞

联系电话:151*****234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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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曹妃甸西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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