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新区中心幼儿园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山新区中心幼儿园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龙山新区中心幼儿园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长兴县龙山新区中心幼儿园智能化工程 经批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 建筑面积约10310.29平方米,建设地址为 长兴县龙山新区中心幼儿园,计划于 201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智能化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长兴县龙山新区中心幼儿园智能化工程,包含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有线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门禁及校讯通系统、入侵报警及校园110联网紧急报警系统、多媒体教学(含多媒体会议)系统、机房工程及防雷接地系统、综合布线及综合管路系统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 130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新版资质)或主项为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主项为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 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 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 /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4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起至 2016 年4 月 19 日 17 时_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现场确认时缴纳。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现场确认时缴纳。

3、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当持单位介绍信、会员单位持打印“查看支付情况”页面凭证(非会员单位持招标文件网上支付信息页面“打印信息”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 4 月 19 日 16时30 分前(工作日的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现场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2016年 4 月 21日 9时00分,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2、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的交易席位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六、温馨提示

1、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 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 非会员投标的,开标时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县前中街 地 址: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段 工 联 系 人: 郑 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6年4月 13 日

标签: 幼儿园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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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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