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跨境电商商业渠道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跨境电商商业渠道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跨境电商商业渠道采购项目(三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跨境电商商业渠道采购项目(三次);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各市州分公司根据标段所有入围供应商发出磋商或比价邀请,通过综合评定选择供应商。
2.3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
2.3.1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标段一采取折扣系数报价形式入围,根据当天国际运价的95折为基准,报价不得超过95折,否则视为废标;
标段二和标段三采取满足资质要求的形式入围。
2.3.2服务期限:中标供应商服务周期两年。一年后根据上年服务情况,结合当时市场综合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压降谈判,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2.4标段划分及供应商入围数量
2.4.1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采购入围全省跨境电商商业渠道发往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的国际干线运输供应商;
标段二:采购入围全省跨境电商发往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报关供应商;
标段三:采购入围全省跨境电商商业渠道发往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尾程清派服务供应商。
2.4.2供应商入围数量:标段一入围2家供应商;标段二入围4家供应商;标段三入围3家供应商。
2.4.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2.5服务标准:
(1)承包方须具备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服务能力,应具有足够的运能、运输渠道,确保运力。
(2)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交通事故及善后处理相关工作,由承包方承担相关责任。如造成的承包方人员或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3)因承包方未按约定或发包方要求提供相应运输资源,无法完成当班运输工作的,发包方可在其它承运商中指定第三方代替承包方完成运输任务,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服务具体细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含)100万元人民币。
3.2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资质要求:
标段一:需具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等相关国际运输资质或具备覆盖相关国家(地区)的航空干线运输服务能力。投标人若为货运代理,须提供航空公司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合作协议的扫描件);
标段二:营业执照具备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出口报关、报检等资质;
标段三:需具备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境外国家尾端派送物流或快递公司与投标人相关授权或合作协议。(提供至少一家的境外尾端派送物流或快递公司与投标人相关授权或合作协议的扫描件)。
3.4具有快速赔偿能力,如果货物出现丢失、损毁、延误变质情况,需第一时间与收货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快速理赔。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时间至今的书面承诺即可。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0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1.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发售及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31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打包发送到招标代理公司邮箱(wanyuanzhaobiao@163.com)邮箱标题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时30分整。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3088号
联 系 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联系人:王天鹏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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