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铁广告投放及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铁广告投放及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为下属各子公司组织进行 高铁广告投放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高铁广告投放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四)项目编号:HS-JTJC-2024-027
(五)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高铁广告投放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投放内容:品牌海报or动态视频(单次出现10秒)
采购人指定
投放周期:春节1-2月+国庆9-10月出行高峰黄金时段
项目权益:(包含以下权益但不局限于以下权益)
1、同步覆盖20个“7+1”重点城市:不少于24个车站,不少于52块媒体点位;高铁站内全场景媒体位置,不限于进站、候车、出站等位置大面积媒体,需彰显品牌实力。
2、冠名列车(3个月)+首发仪式:2组列车冠名,首发仪式必须广州或沈阳两个城市中举办,车辆尽可能经停广州、沈阳两个品牌重点城市或“沈阳-北京”两个核心线路,总线路需尽可能多覆盖重点城市,同步配合冠名仪式公关事件线下活动+线上传播(线上传播不少于100家媒体稿件,品牌可筛选提供媒体名单,必须包含采购人需求媒体)。
3、上刊后品牌相关视频素材策划及剪辑,支持品牌视频不少于3支。
4、上刊监播,需提供第三方监测证明(每日+结束后)。
重点城市列表:
湖南:长沙、衡阳
广西:南宁、玉林
河南:郑州、商丘、周口
安徽:合肥、阜阳
江西:赣州、上饶、南昌、九江
广东:广州、深圳、东莞
山东:临沂、菏泽、潍坊
辽宁:沈阳
采购人需求媒体供参考
央级、党政类:环球网、国际在线、光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网、中国青年网、北青网
门户类、综合类:新浪网(新闻)、网易(新闻)、凤凰网(新闻)、搜狐网(新闻非搜狐号)、国际在线、中华网、腾讯、界面新闻
财经类:中国经营网、中国经济网、和讯网
其他
1、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6%。
2、结算方式:预付50%,活动结束后付50%。
3、其他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六)项目环节:本项目共设( 1 )个包。
(七)成交家数:本项目每包选择( 1 )家供应商。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踏勘,建议响应人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四、采购前答疑会
本项目根据情况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五、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 1 )月( 25 )日至2024年( 1 )月( 29 )日,每天上午( 8 ):00~( 12 ):00,下午( 2 ):00~( 17 ):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ang.jian5@y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简称)+报名日期”,如:“HS-JTJC-2023-014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沈阳明远)********”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 2 )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女士(招采)
电 话:183*****298
电子邮箱:yang.jian5@yuexiu.com
联 系 人:穆女士(业务)
电 话:188*****033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八、投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经理
电 话:133*****821
电子邮箱:sycgb.sp@yuexiu.com
九、其他
(一)履约保证金: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三)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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