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工业区希望之舟大桥和通岛路跨纳潮河大桥斜拉索更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曹妃甸工业区希望之舟大桥和通岛路跨纳潮河大桥斜拉索更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工业区希望之舟大桥和通岛路跨纳潮河大桥斜拉索更换工程施工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2〕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希望之舟大桥和通岛路跨纳潮河大桥。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更换两座大桥主桥斜拉索换索、斜拉索防水处理设计及配套设备:曹妃甸工业区希望之舟主桥32对共64根斜拉索更换及主桥北侧巡检车更换;通岛路跨纳潮河大桥主桥22对共44根斜拉索更换。 合同估算价:********.08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特别提醒: 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互认平台任意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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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要求,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5 09:00至2024-01-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A座7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68 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葛志永 | 联系人: | 马志勇、温雪峰 |
电话: | 0315-******* | 电话: | 0315-*******、182*****286 |
传真: | / | 传真: | 031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0315@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http://www.hbhxzb.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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