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招标公告
2016年度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招标公告
2016年度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04月11日起至2016年04月18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南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地址:江西省南城县建昌北大道9号)和南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地址:南城县胜利西路延生段,联系人:徐耀华,联系电话:135*****429)。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南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
2016年度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
项目金额
131,000 元
专家1论证意见
一、时间紧迫,省食药管局于2016年2月份下发《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县级农产品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于3月11日前上报委托检验机构,如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委托检测机构的话,会造成南城县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严重滞后。二、经对多家检测机构的资质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只有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具备完成省药监局派发给南城县的所有农产品检测事项的条件和资格。三、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应越早开展越好,食用农产品除生猪目前实施定点屠宰外,其余农产品尚无准出监管就直接入市销售,通过流通环节的检测,有利于加强监管和消除食品的安全隐患,此项工作的开展,应该尽快尽早以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专家姓名
黄云
职 称
工作单位
南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专家2论证意见
1、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老百姓一日三 餐,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要加大对上市农产品的检测力度,提升宣传力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需履行整套流程,要数月才能确定承检机构,将难以完成省局交办的抽样检测任务,造成食用农产品监管的滞后并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2、省局要求我县上报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时限已到,短时间内我局无法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验机构的公开招标工作。 3、经调研,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资质、技术上均具备完成抽检的所有条件。
专家姓名
李小林
职 称
工作单位
南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专家3论证意见
1、食用农产品监管责任重大,不容拖延,省局布置的食用农产品检验任务重,时间紧,如采用公开招标,需履行许多流程,时间需数月才能确定,讲导致抽检任务难以及时完成并引起相应的安全隐患。 2、省局要求上报农产品检验机构时限已到,短时间内无法完成食用农产品检验机构的公开招标工作。 3、本年度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种类多、项目复杂,经调研,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资质、技术、 费用、时间上均具备完成抽检的所有条件且周边县区均委托该机构进行食用农产品检测。
专家姓名
徐一华
职 称
工作单位
南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标签: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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