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拍摄第一阶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拍摄第一阶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院的委托,对2024年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拍摄(第一阶段)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LZJL-******-SYY

二、磋商内容:2024年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拍摄(第一阶段)(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预算金额:2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地点:

方式: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获取,获取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地点: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招银大厦西塔2303)。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每日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 10: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2月5日 1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广场西口招银大厦西塔楼2303)。

九、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采购人: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联 系 人:王一淼

联系电话:139*****289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文化大厦4楼

十一、代理机构: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亚琪

电 话:093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招银大厦西塔2303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标签: 文化艺术 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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