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高速驿坂服务区海鲜餐饮大排档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福泉高速驿坂服务区海鲜餐饮大排档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中采购中心受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福泉高速驿坂服务区海鲜餐饮大排档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泉高速驿坂服务区海鲜餐饮大排档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GSZ-2023-257-1

3、项目概况

招标人为实施品牌经营,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丰富驿坂服务区经营业态,打造“福建特色、全国领先”的高速公路与国道共用的标杆服务区,现将驿坂服务区A区商业综合体一层(国道侧)3、4、16、17、18#商铺即海鲜餐饮大排档经营权承包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经营承包方。本项目招标人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该经营项目经营面积约为530平方米,位于驿坂服务区A区一层(国道侧),经营场所为毛坯场地交付,承包方需自行组织场地装修。

中选承包方须向项目业主缴纳承包金等相关费用。本经营项目采用保底承包金+超保底营业额部分全额计提方式收取项目整体承包金。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低限价)为项目首年年保底承包金即59万元(注:首年年保底承包金为项目首年年保底营业额295万所应缴的承包金)。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项目经营面积

首年年保底承包金底价

(招标控制价)

超保底营业额部分提成比例

福泉高速驿坂服务区海鲜餐饮大排档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经营权承包

约530㎡

59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注:

1、本项目采用保底承包金+超保底营业额部分全额计提方式收取承包金。超保底营业额部分计提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本项目设置有培育期、过渡期及成熟期。其中第一年度为培育期,第二年度为过渡期、第三年度至第五年度为成熟期。投标人须对首年(培育期)年保底承包金进行报价,后续年度的保底承包金根据招标后的溢价率进行相应比例上浮。过渡期及成熟期的预设保底承包金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首年年保底承包金为项目首年年保底营业额295万所应缴的承包金。

4.2项目经营范围:海鲜餐饮大排档系列产品加工、制作、售卖;

4.3项目经营方式: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并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用工;

4.4合同期限(承包期限):本项目承包期限为3+2年(含装修免租期3个月),其中前3年为固定承包期,后续2年为合同激励期。

4.5 经营项目地点:驿坂服务区A区一层(国道侧)3、4、16、17、18#商铺(经营区域平面图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账号如下: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351*****001**********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7.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下午17:00:00,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实名制报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3-257-1),投标人并将营业执照扫描件、付款凭证、授权书扫描件(须包含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hs@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间。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351*****001**********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9:30:00,投标文件应在 2024年3月1日上午9:00:00-9:30:00(北京时间)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http:///)、招标人单位及项目所在服务区公告栏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地产9层经营部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8*****8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1层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984

电子信箱:fzgsglzbdl_hs@163.com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纪检

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服务区 海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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