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拟报废资产公示三
2023年拟报废资产公示三
资产处置环节关系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需要依法依规履行处置程序,具体环节包括申请、鉴定、初审、公示、审批、申请批复文件、处置、回收、终审、核销资产账、核销资金账等10余个环节。
根据各使用单位10月31日之前提交的资产报废申请,国资处汇总完成32个申报单位310份报废公文的审核,受理*****台件拟报废资产材料初审。其中单价超过10万元和批量超过20万元的资产,国资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鉴定,相关使用人参加了答辩。初审结果:*****台件通过初审,130台件由于未达使用年限、使用人对设备现状不明晰等原因未通过初审,予以驳回。
现根据《中国民航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对各单位提交并通过初审的拟报废资产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8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办公自动化留言向校监察处反映。
如各单位对拟报废固定资产有使用需求,可与国资处联系,办理调拨手续。
另外,为解决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授权各二级单位管理后实施处置困难的问题,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第2次资产集中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协助受理12个使用单位提交的659台件低值品“搭车”此次处置回收,如各单位对拟报废低值品有使用需求,请与使用单位联系,办理调拨手续。
联系电话:国资处: 赵素彤 ********
监察处: 杜鹏程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14日
标签: 报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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