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尼木县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拉萨市尼木县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拉萨市尼木县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尼木县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已由尼木县财政局、尼木县水务局以尼水字【2023】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西藏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尼木县水电队,招标人为尼木县水电队,招标文件已经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LSSLZ2024-02 ,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中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拉萨市尼木县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

2.2建设规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km2,使综合治理度达到98.77%以上。其中:经果林3.21hm2、种草9.31hm2、封禁治理3987.48hm2。

2.3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西藏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己落实;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建设地点:拉萨市尼木县塔荣镇 ;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年具有类似水利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执业资格,有效的水利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等内容,提供网络截图。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26日00:00至 2024年02月01日23:59,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首次登陆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并完成交易主体登记。下述所称电子交易系统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01 月26 日00:00至 2024年 02 月01日23:59。

5.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下载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 月26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水利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注意事项

10.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2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10.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木县水电队

地 址:尼木县人民路11号

联 系 人:索朗多杰

电 话:0891-*******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中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通站路泰玺大厦7栋8楼北面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199*****551

标签: 水土保持 生态治理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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