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2024年“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持续推动“惠民菜篮子”工作有效运营,健全稳定“菜篮子”价格长效机制,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惠民菜篮子”运行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市区范围内启动2024年“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社会信用良好的企业;
2.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能够在场所内开辟出专门的平价区域,统一悬挂“惠民菜篮子”标识;
3.经营范围包括群众基本生活必须的农副产品,包括粮油果蔬肉蛋奶等农副产品不少于30个品种,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且质量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相关要求;
4.自愿参加“惠民菜篮子”运行,能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时段、品种、价格和数量,组织调运并投放市场,履行稳价惠民义务。
三、申报资料
1.《马鞍山市“惠民菜篮子”门店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相关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申报地点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科(雨山区太白大道2008号市政府4号楼438室)。
五、其他事项
申请门店经审核合格后,签订经营承诺书,根据市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在主要节假日等期间启动“惠民菜篮子”运行。“惠民菜篮子”门店参加活动原则上以一年为周期,市发展改革委在2024年“惠民菜篮子”专项工作经费总额范围内,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认定的“惠民菜篮子”门店优惠让利金额占比,结合检查考核评分,计算“惠民菜篮子”门店应得奖补资金。“惠民菜篮子”门店可享受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等相关优惠政策。
联系人:程春燕 联系电话:*******。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马鞍山市“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表
单位(企业) 名称 | |||
法人代表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性质 | 开办时间 | ||
经营范围 | 蔬菜□,粮食□,肉□,禽蛋□, 豆制品□,水产□,食用油□ | ||
农产品供货渠道 | 生产基地□,批发市场□, 合作组织□,配送中心□ | ||
总经营面积(m2) | 其中:蔬菜 经营面积(m2) | ||
经营场详细地址、来源 (所有或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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