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漳州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zzms[TP]*******-1、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zms[TP]*******-1
项目名称: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25,644.00元
采购包1(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25,64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25,644.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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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 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 | 1(项) | 否 | 1、场地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2亩的场地,停车场场地位置须位于城区10公里范围内,交通便利,适合各种车型进出。如场地为供应商自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场地非供应商自持,需提供土地租赁证明材料。场地使用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使用期限不得低于1年,供应商还须提供场地的平面布局图、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以下要求对场地进行建设: 1.2.1停车场须有固定区域场地专门用于采购人暂扣车辆停放,不得挪作它用,场地面积不得少于2500平方米; 1.2.2场地平坦,不得凹凸不平,围墙用砖块砌墙,高1.8米(含)以上、厚度15cm(含); 1.2.3停车场划分各种车型的停放区域,另配备办公室、值班室; 1.2.4停车场必须在停车场入口、车场醒目位置、办公室内等设置“严禁违规收费”、“服务范围”、“施救收费标准”等提示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825,644.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履行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时间: 2024-01-25 至 2024-01-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01-31 10: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幢104室漳州明盛
时间:2024-01-31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幢104室漳州明盛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488号
联系方式:138*****188
名称:漳州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幢104室
联系方式:0596-*******
项目联系人:小翁
电话:059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漳州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漳州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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