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建设项目不停工补贴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建设项目不停工补贴的通知
厦海建交〔2024〕4号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建设项目不停工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省、市重点项目不停工补贴的通知》《海沧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为进一步鼓励我区建设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加强在岗职工的慰问奖励,现决定开展2024年春节期间建设项目不停工专项补助,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2024年春节假期始至元宵节止(2月10日至2月24日)现场日均施工人数达30人以上(含)的建设项目。初一、初二、初三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适当安排轮休。
2.省、市重点项目符合《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省、市重点项目不停工补贴的通知》(厦重〔2024〕3号)的,按照该文件执行,不重复补助。
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对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项目按每日施工人员数量给予专项补贴,专项用于项目一线施工人员的节日施工慰问补贴。
(二)专项补贴执行标准
1.春节假期(2月10日-2月17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元/天?人补贴;
2.春节假期结束至元宵节期间(2月18日-2月24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50 元/天?人补贴;
以上标准单个项目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三)记录良好行为记录
在2024年2月10日至2月24日期间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30人以上(含)的项目、混凝土企业供应量累计5000立方米以上,将对项目参建单位(含建设、代建、施工、劳务分包等单位)、混凝土生产企业予以通报并记录良好行为信用记录。
(四)补贴认证及流程
春节期间连续施工项目的施工人数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按现场签证点工计算(每人只能在一个施工合同段,不得重复计算)。签证点工应由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并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同时做好资料的留档备查。
三、申报和审核
(一)补贴申报审核
1.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会同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梳理报送春节期间在建项目连续施工计划表(劳动力计划及工程完成量,附表1),于2024年2月5日前盖章报送区建交局,(联系人:谢克进,电话:0592-*******,邮箱:*********@qq.com)。
2.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将每天工地实名制考勤记录、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凭证、工作量签证、点工表等证明材料(附表2)报送建设(代建)、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3.施工单位填报春节期间在建项目不停工补贴申报表(附表3),并将上述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于2024年3月22日前报送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
4.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代建)单位所提交相关资料提出审核意见,汇总相关信息填报(附表4)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区建交局质安站,(联系人:陈帅,电话:0592-*******)。行业主管部门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区建交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会审,确定项目专项补贴金额。
(二)良好行为信用记录申报审核
1.不停工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应当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不停工项目申报表》(附表5)及其证明材料报送项目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后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区建交局质安站,(联系人:陈帅,电话:0592-*******)。
2.区质安站审核后汇总报区建交局统一予以通报表扬并记入良好行为信用记录。
3.不停工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不停工期间工地实名制考勤记录(系统打印);
(2)不停工期间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凭证(打款记录);
(3)不停工期间每天点工、工作量签证记录(附表2);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每页均需项目建设(代建)、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四、资金拨付
联合会审通过后,相关单位要明晰转账渠道,加快拨付流程,及时将不停工补贴金额拨付到项目建设(代建)或施工单位账户。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现场管理推动项目有序作业
项目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春节期间须安排管理人员驻守施工现场,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施工项目的组织安排和现场管理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有序施工。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要如实做好施工人员的签证点工,并留存必要的佐证资料。
(二)抓好安全生产促进施工进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责任单位)要督促各参建单位强化思想重视,提高风险意识,杜绝麻痹大意,同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建设(代建)单位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抓好项目春节期间建设安全、质量和稳定工作;并提前安排部署,帮助和引导企业做好节后生产组织,积极协调企业复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节后尽早恢复正常施工。
(三)加强监督核查确保补贴发放到位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督和现场核查,对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人员数量要认真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项目,一律取消专项补贴申请,并将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记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规定做好财政投融资项目进度款拨付工作,督促建设(代建)单位对项目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隐患的问题进行摸排,重点排查工程款到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积极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其他要求
如发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事故的项目一律取消补贴资格。
附件:1.2024年春节期间在建项目连续施工计划表
2.签证点工表
3.春节期间在建项目不停工补贴申报表
4.2024年春节期间在建项目不停工补贴汇总表
5.海沧区不停工项目申报表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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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4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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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春节期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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