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江永县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江永县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3年,江永县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5612件次,行政处罚4860件次,行政强制175件次,行政裁决8件次,行政检查7416件次,行政给付*****件次,行政奖励209件次,行政确认*****件次,行政征收征用115件次,其他执法行为872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6415件次,受理5612件次,准许许可5472件次。撤销许可15件次,经过听证程序0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4860件,结案4560件,结案率93.82%。罚没金额1421.14万元。首违不罚621件,轻罚309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13.61%和6.77%。经过听证程序3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175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172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0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件。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确保只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才能从事执法工作。2023年共组织全县48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厅组织的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有310名执法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二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我局统一组织了一次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要求各单位部门每年组织相关执法业务培训两次以上。三是严肃处理不合格和违纪的执法人员,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印发了《江永县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制度》。设立投诉与举报电话,电话号074*****291,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接受企业群众投诉与举报。对各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出现的违法或不当的执法典型问题,依法进行监督、处理、通报。目前,我县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执法证件审核发放、执法人员动态管理等工作中,没有因工作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发生。四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教员的“传帮带”作用。精心选任了三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作为行政执法教员,开展行政执法教学工作,持续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质量。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高效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执法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撒销和更新机制。2023年全县公示行政许可5472件,行政处罚4560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自身行政执法事项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合理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要全程录音录像,同时确保视听资料的全面、客观、合法、有效。2023年全县装卷归档行政许可5472件,行政处罚4560件。其中有音像记录的243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公布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利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法制审核。全县共有法制审核人员40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5人。2023年共有1419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1404件,不予通过15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查找各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重点整治“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题。印发了《江永县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江永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专项整治期间,发现问题40余个,均已交办进行立行立改。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将行政执法监督纳入县委巡察工作内容,2023年6月,针对6个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专项法治督察和执法案卷检查评查,共发现各类问题40余个。2023年11月,对全县各执法单位开展全覆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200余个。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有关情况。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结合新行政复议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更新完善好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严格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2023年全县共有不予行政处罚案件621件、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209件,涉及市场主体460户。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推广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综合查一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情况。全面推进轻微违法、初次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制度,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情况。2023年全县共制定、接收抽查任务129个,其中跨部门联合任务75个,联合抽查比例达58.14%;抽取检查人员524人次,抽取检查对象869个;目前完成抽查任务129个,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永州和县政府网上向社会及时公示,公示率100%。

(五)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江永县创新运用“3333”工作法,探索出“县委巡察+法治督察”两位一体的法治监督体系,将法治督察纳入县委巡察,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开辟出一条基层法治建设的新路子。截至目前,已启动三轮法治巡察,巡察17个县直单位、8个乡镇,共23个单位;查阅文件2300余份,卷宗182份,谈话410余人次,发现问题152个,约谈两个县直单位一把手,立行立改问题137个,巡察整改率90%;清退多收费******.22元。各单位经过巡查组法治督察后,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立行立改,巡察整改率达80%,巡察“利剑”作用明显,社会反响好,法治巡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问题。个别行政处罚案卷被执法对象主体不适格。个别案件未将行政执法资格证附后,鉴定机构、鉴定人资质证明材料未入卷。

(二)事实问题。部分案件存在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陈述不清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不准确、不清楚;违法经营额、违法所得金额认定依据不足;未调查案件后续整改情况就作出处罚结论等问题。

(三)程序问题。卷内有些文书没有当事人签字确认,遗漏记录和执法人员的签名;现场照片未注明拍照时间、拍照地点、拍摄人等基本要素;涉案物品无后续处置情况;裁量基准适用不够具体;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不具体;负责人未签名或只签名无具体意见;案卷资料时间逻辑错误;未区分案件是否达到听证条件等问题。

(四)法律文书问题。一些部门处罚文书说理性不足;未正确告知当事人救济的途径和期限;处罚决定书在集体决策和审批的基础上,增加处罚内容;集体讨论记录上参与讨论人员签名不齐全等问题。

三、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湘政办发〔2023〕51号)的要求,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如下。

(一)抓好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提高认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严肃对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确保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质量不断提升。要明确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案件台帐,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培训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实战实用、精准高效,培训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避免各种形式主义。要针对性抓好部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业务研讨、案件评比等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平时考核和案件倒查,并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把关,发挥法治审核作用。各执法单位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要强化法制审核的机构配置和人员安排。法制审核人员要对行政执法决定是否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独立充分的提出意见建议,保证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能职责,全面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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