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转诊服务及远程影像诊断服务的遴选公告

​影像转诊服务及远程影像诊断服务的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我中心医学影像诊断能力,提升临床诊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助力实现分级诊疗。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我中心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向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采购有偿的医学影像检查诊断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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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需投标人提供DR远程诊断服务,CT、MR、钼靶、全身骨密度、DR、彩超、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转诊检查服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1.投标人必须具备CT、MR、钼靶、全身骨密度、DR、彩超、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服务资格与诊断能力,若无法全部提供则视为无效投标。
2.DR远程诊断服务流程要求:结合患者临床诊疗需求,由采购方使用现有放射类检查设备采集患者检查图像,并通过配套提供的信息平台传递给投标人,投标人诊断医师负责该患者的阅片诊断、报告书写、报告审核及反馈回医院。
3.转诊检查服务流程要求:转诊检查患者携带我中心开立的纸质申请单前往投标人诊断中心,由投标人完成该患者的检查服务,并输出检查图片及诊断报告,反馈至我中心。
4.电子诊断报告:投标人必须通过系统反馈电子诊断报告,并支持我中心在配套系统中直接打印患者报告。
5.电子云胶片服务:投标人向远程诊断患者提供CT、MR、X射线、DR电子云胶片服务,实现患者在手机端即可调阅检查图像及报告。
6.投标人应采用与我中心一致的影像诊断标准,为方便本项目转诊检查服务,投标人应为福州市内第三方独立设置的影像诊断中心。
7.投标人应配备7*24小时专职诊断医师,及时响应我中心影像远程诊断服务需求,要求1小时内完成诊断报告的输出,急诊报告30分钟内完成。
8.投标人应及时响应我中心转诊检查需求,开辟专用队列并给予患者必要的协助。
9.投标人应向我中心每周提供诊断医师、副高级专家及信息系统维护人员排班表,以便于我中心及时联系。
10.投标人应负责远程诊断、电子报告、电子云胶片配套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所产生系统运行、数据存储成本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我中心除支付诊断服务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应为独立设置的第三方影像诊断中心,且科室设置及日常运营必须符合《医学放射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医发〔2016〕36号)管理规范要求。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与结算方式
1. 报价方式说明: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双方成本及收益,对合同包中各项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合同包中各项最终结算金额=合同包中各项实际业务量*各项单价*中标人报价折扣率。各项单价按福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2020年6月修订版(根据省36号文、市62号文调整)。报价折扣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举例说明:例如报价折扣为9折,则报价折扣率为90.00%,报价折扣为8.32折,则报价折扣率为83.20%,以此类推 。
2. 合同履约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3. 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业务量,按每季度结算。
五.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分方式,最低投标报价着中标。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招标要求,若出现一项不满足或未响应,则视为无效投标。
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投票决定最终供应商。
六.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 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 1 月 26 日08:00(北京时间)
2.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 2 日17:30(北京时间)
3. 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项目联系人: 尤女士 联系电话: 0591-********
联系地址: 仓山区朝阳路395号仓山区下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邮编:******
5. 投标人应若出现以下情形,投标人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
1)逾期送达指定地点;
2)响应文件未合格密封。
6.本项目评审时间我中心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
七.响应文件要求文件材料要求(一正三副,格式自拟)
1. 营业执照;
2. 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
3. 放射诊疗许可证;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投标代表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正反面);
6. 相关资质证明、标准材料、响应文件;
八. 报价单(单独密封)
响应材料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胶装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副本应与正本一致,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01月25日

标签: 远程影像 诊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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