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律事务供应服务商项目遴选建库的公告

关于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律事务供应服务商项目遴选建库的公告

目前,江东金控公司旗下有普邦担保、润马典当、普邦小贷、普邦金服四家子公司,并且,根据发展需要,还准备筹建融资租赁等其他类金融子公司。为了获得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及时处理各类涉诉案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事务供应服务商项目遴选建库,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律事务供应服务商项目

2、招标人: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入库需求:5家律师事务所

二、服务内容

1、专项法律事务服务内容:参与招标人各类涉诉或非诉的专项法律纠纷处理,根据需要代理招标人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仲裁等。

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为招标人提供日常经营中涉及各项风险控制处理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2)草拟、审查或修改合同文书及其他外签法律文书,协助招标人建立风险管理的整套方案,在制度和流程上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3)根据需要,每月至少安排半个工作日为招标人坐班服务或参加项目评审;

(4)根据需要,在服务期内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不低于一次的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5)承办招标人交办的其他非涉诉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

建库期限两年,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期限两年。

四、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且合规经营,成立以来未受监管部门违规处罚。

2、拟派服务团队律师不少于2人,均为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正式执业资格的律师,具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3、拟派主办律师须连续执业8年以上,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的法律服务经历。

4、拟派律师在金融事务、诉讼清收等案件处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能够提供成功运作的典型案例。

5、拟派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形象和声誉,无不良诚信记录。

6、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入库。

五、入库单位评审方法

1、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要求(详见《投标须知》)编制、签署、装封或不符合资质要求的,评审组不予详评。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评审组根据所投递的资料进行评分:

(1)单位项50分,根据提交材料所能证明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名次、知名度综合评分,最优者得满分,依次递减。

(2)拟派服务团队项50分,其中拟派律师人数占25分,最多者得满分,依次递减;拟派律师资质占25分,根据提交材料所能证明的拟派律师资质综合评分,最优者得满分,依次递减。

通过以上资格审查、现场评分结合的方式,总评分高的前五家投标人入库。

六、服务单位评审方法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定

招标人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由招标人在入库的事务所中择优选择。原则上每个投标人只能担任一家公司的常年顾问单位,各当选事务所分别与江东金控、各子公司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取得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资格。

2、专项法律事务服务单位选定

各入库单位均应当为招标人提供基础的律师咨询和律师建议,当招标人具体专项法律事务服务需求发生时,由招标人根据各入库事务所提交的案件处理方案及价格,组织专家评审委采用综合评估法选定中标候选事务所,由招标人确定其专项法律事务的代理权。

七、服务要求

1、时间要求:一般咨询应于24小时内回复,特殊紧急情况下应即时回复,法律文本修改、审查应于24小时内反馈,一般法律文本的起草不超过3天完成;专项业务的咨询应于24小时内回复,特殊紧急情况下应即时回复,需要出具书面意见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起诉前的调查和材料准备应不超过3天,个案有关的谈判斡旋须按招标方的要求现场参加。

2、质量要求:为招标人提供的日常事务法律咨询需专业、可行,修订或直接提供的各项法律文本需符合要求并能够直接使用,对专项法律事务的处理需以招标人利益为首要因素。

3、预算要求:

(1)投标人需接受招标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预算,1~2万元/年;

(2)投标人需承诺专项法律事务服务收费不超过招标人核定标准,具体如下:

距离马鞍山市500公里以内(含500公里)的业务:皖价服(2013)17号附件第一条第二款中差额计费率的中档计费为基数X债权标的本金金额X50%。

距离马鞍山市500公里至1000公里(含1000公里)的业务:皖价服(2013)17号附件第一条第二款中差额计费率的中档计费为基数X债权标的本金金额X60%。

距离马鞍山市1000公里以外的业务:皖价服(2013)17号附件第一条第二款中差额计费率的中档计费为基数X债权标的本金金额X70%。

(以内或以外由招标人按具体业务中主要担保、反担保措施所在地综合判断。上述费用包括代理服务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招标人认为完成专项工作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同时,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人的费用支付方式。)

八、评审时间

1、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12月30日 上午10:00-10:15

2、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30日 上午10:15-10:45

3、评审开始时间:2015年12月30日 上午10:45

九、评审地点

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特别注意

凡愿意参与建库遴选的律师事务所,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附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材料至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资格审查时间开始后立即现场拆封,逾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也不得参加评审。

凡对本次建库事宜有疑问的,请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与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联系。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西路658号308室

邮 编: 243000

联系人: 陈 曦

电 话: ****-*******

附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样本 151*****07391159.zip" target="_blank">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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