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33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233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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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询
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KQG233-2024CGFW-JHHSPJ)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0 万元,招标人为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
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全长 94.635 公里,路面类型为
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 K0+000-K9+188 段拟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千米/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K9+200-K94+635 段拟采用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标准建设,设
计速度 60 千米/小时,路基宽度 10.5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8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4)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4 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最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1 项
工程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工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海维公司赤峰办事处(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商务大厦 B 座 5 区
三楼电梯正对面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海维公司赤峰办事处(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商务大厦 B 座 5 区
三楼电梯正对面办公室)
七、其他
1. 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以下简
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和地方自筹。采购人为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
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2. 采购范围及
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全长 94.635 公里,
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 K0+000-K9+188 段拟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
设计速度 80 千米/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K9+200-K94+635 段拟采用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千米/小时,路基宽度 10.5 米。2.2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 30 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2.3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项目
划分一个标段(第 JHHSPJ 标段),采购范围为①项目中桥、小桥、涵洞等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书编制并通过评审;②办理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手续并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③完成与前两项有关的所有相关洪水影响评价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3. 供应商资格要
求 3.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资质、人员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最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1 项工
程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工作。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3.3 与采购人存
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4. 采购文件的获
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以
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
网站下载附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等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534632509@qq.com 即
可(开标时提交发送至邮箱资料的原件)。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确认的供应
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后果自负。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5. 响应文件的
递交及其他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5.1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9 时 00 分。5.2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海维公司赤
峰办事处(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商务大厦 B 座 5 区三楼电梯正对面办公室)。5.3 开
标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9 时 00 分。5.4 开标地点:内蒙古海维公司赤峰办事处(赤峰
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商务大厦 B 座 5 区三楼电梯正对面办公室)。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
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
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中段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76-52339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 8 号
联 系 人: 滕先生
电 话: 13274763711
电子邮件: 53463250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洪水影响评价 公路工程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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