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务公开方案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务公开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科学有序推进党务公开各项工作。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发扬民主、坚持积极稳妥、坚持依规依法的原则,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公开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情况;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三、公开程序

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一)提出计划。按照“谁承办”“谁提出”的原则,由责任处室研究提出党务公开计划,拟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支部的党务公开计划由党支部自行确定。

(二)保密审查。由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拟公开的党务信息中含有涉密内容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涉及党员个人的,应防止泄漏隐私。

(三)逐级审批。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规定的公开事项,由责任处室按现行工作规则和程序审批。党支部的党务公开事项,由承办人提交党支部书记审批。

(四)组织实施。由责任处室、党支部按照审批要求实施党务公开。

(五)立卷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四、公开方式及载体

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发布等方式进行。向社会公开的,可以通过新闻媒体、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发布。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统筹使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各党组成员担任,成员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厅级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党务公开的程序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二)明确时限要求。对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党务工作要长期公开,年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要分阶段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公开。要将党务公开逐步纳入到党的组织文件办理、会议活动办理的工作程序,党的组织拟制文件、办理公文活动时,应同步明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公开属性的界定应依规依法说明理由。

(三)强化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局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应当开展经常性检查与专项督查。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将作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述职考核。凡违反《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情形的,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务公开目录(党组)

2.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务公开目录(党支部)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务公开目录(党组)

公开事项

具体内容

公开时限

责任处室

公开范围

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及时

办公室

机关党委

相关处室

根据实际情况在党内公开或向社会公开

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组织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及时

谁落实

谁公开

办理落实党中央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及时

谁落实

谁公开

整改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各类巡视督查督导反馈问题情况

及时

谁落实

谁公开

办理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情况

及时

谁落实

谁公开

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情况

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及时

办公室

机关党委

党内公开

加强党的建设的领导情况

及时

机关党委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及时

机关党委

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及时

办公室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范围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及时

办公室

相关处室

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落实情况

及时

相关处室

党内公开

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情况

党组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情况

及时

办公室

相关处室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范围

党组开展的重要活动和制定的重要文件情况

及时

办公室

相关处室

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情况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遴选等情况

及时

人事与老干部处

党内公开向社会公开

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交流轮岗等情况

及时

人事与老干部处

党内公开

干部考核奖惩情况

及时

人事与老干部处

因公临时出国(境)情况

及时

人事与老干部处

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设置情况

长期

机关党委

党内公开

召开“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

及时

机关党委

向全局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定期

机关党委

党内公开

党员干部创先争优、表彰奖励情况

及时

机关党委

向全局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党代表推荐、党组织环节选举

及时

机关党委

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及时

机关党委

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支部书记述职、评定、定级等

定期

机关党委

党内公开

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定期

机关党委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定期

机关党委

党内公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定期

机关党委

党内公开

党风廉政学习培训、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及时

机关党委

党内公开

向社会公开

廉政文化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

及时

机关党委

党内公开

向社会公开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和纠正“四风”情况

及时

机关党委

办公室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范围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及时

机关纪委

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

及时

机关党委

党内公开

党组自身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及分工

长期

办公室

党内公开

向社会公开

制定修订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情况

长期

办公室

机关党委

党内公开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定期

办公室

召开民主生活会

定期

办公室

机关党委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范围

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责述法情况

定期

人事与老干部处

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内容

及时

谁主办

谁公开

按党内法规规定确定

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内容

及时

谁主办

谁公开

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确定

党组研究确定的其他需要公开事项内容

及时

谁主办

谁公开

按党组决定确定

备注

党务公开事项的公开方式及载体由承办处室按照《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务公开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确定。

附件2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务公开目录(党组)

公开事项

具体内容

公开时限

责任主体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即时

各支部

会议、文件

本支部

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局党组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即时

办理落实上级党组织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即时

支部工作情况

任期工作目标情况

定期

各支部

会议、文件

本支部

阶段性工作部署情况

定期

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即时

学习教育情况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即时

各支部

会议、文件、

公示栏

本支部

开展党内学习教育情况

即时

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情况

即时

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

即时

支部建设情况

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情况

长期

各支部

会议、文件

本支部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定期

支部建设情况

保障党员权利,党员创先争优、表彰奖励情况

即时

会议、文件、

公示栏

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务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定期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定期

各支部

会议、文件

本支部

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即时

防止和纠正“四风”情况

即时

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即时

会议、文件、

公示栏

对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切身利益重要事项办理情况

即时

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党内法规规定的、党组研究确定的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内容

即时

各支部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本支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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