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ETC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ETC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 ********-1/2016/27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宁夏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16-04-13
名 称 宁夏高速公路ETC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宁夏 高速公路 etc 检测 招标公告
宁夏高速公路ETC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5】123号、宁交函【2015】214号及宁交函【2014】6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试验检测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的相关规定,相应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向宁夏公路管理局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评标办法
2.1工程名称:宁夏高速公路ETC工程检测服务。
2.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按一个合同段实施,对以下三个项目分别做交工验收检测服务: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站增加ETC车道工程、宁夏高速公路ETC收费系统全国联网改造工程、宁夏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接入邮政银行卡工程。
2.4服务期:计划检测期2个月,服务期24个月。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含收费、监控、通信试验检测内容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这两种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公司与内部下属机构”关系时,可视为投标人自有的试验检测机构,但须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具有合格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以挂靠、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按要求办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的CA身份认证锁,如需费用请自理。报名系统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 联系电话:183*****899****-**************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彩色扫描件;
不愿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到代理机构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彩色复印件一套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协助投标人办理网上报名。
4.3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料上传成功后必须经审核通过且上传资料真实,报名方算成功,投标人可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详见本公告第4.4条,过期后果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4月14日上午9:00时至2016年4月21日下午18:00,请投标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缴纳账号,招标文件的缴纳账号获取时间截止后,网上系统将自动关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五楼(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发布的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宁夏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
名 称: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州南街116号
电 话:****-*******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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