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城市推广策划和新媒体宣传推广的招标公告
廊坊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城市推广策划和新媒体宣传推广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采购管理制度,现就廊坊城市推广策划和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进行机关内部采购,择优选择合作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贯彻落实全省文旅宣传营销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和《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乡贤游故里 名人河北行”宣传推广活动》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廊坊城市推广策划和“双节”期间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提高廊坊城市形象和吸引力,提高文旅廊坊宣传影响力。
2.项目名称:廊坊城市推广策划和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
3.项目预算:30万元(超出无效)
4.项目完成时限:2024年2月底前
二
投标方资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符合性承诺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符合性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
项目内容
1.城市宣传推广策划
通过对京津等目标市场分析,开展廊坊实地调研、访谈、资料搜集,提出廊坊城市宣传营销品牌、主题产品和线路等,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城市宣传推广策略。主要负责组织专业团队进行目标市场分析;针对性开展调研、座谈;组织城市宣传推广策划汇报;编制《廊坊城市宣传推广策划方案》。
2.“双节”期间新媒体宣传推广策划和执行
围绕“冬游河北过大年”廊坊十大场景示范活动、只有红楼梦、永清宴、各县市区代表性文化旅游资源,搜集整理宣传素材,“双节”期间不少于5次综合性活动策划;安排专业摄影师团队,拍摄廊坊市域内景区点位、民俗特色等,不少于5次驻点拍摄;撰写短视频相关推广文案和创意,累计不少于50套;组织抖音达人进行矩阵式短视频推广,累计产出不少于5000条推广短视频;剪辑、制作不少于5条有代表性的短视频,在“文旅廊坊”官方蓝V号上发布,扩大文旅廊坊的宣传力度并增长粉丝量。安排专业运营团队实施监督,负责对达人短视频进行审核、发布情况跟踪、发布成果汇总。
四
时间安排
1.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 1月30日。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营业执照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fcwtjk@163.com,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企业应按照项目要求起草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相关文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务必在2024年1月31日16:30前密封报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务统计科,逾期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4.具体开标时间待正式通知。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婕
联系电话:*******
邮箱:lfcwtjk@163.com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6-1号
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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