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2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城县相约河畔12号写字楼9楼903室,电话:0564--*******,邮编:******,电子邮箱:**********@qq.com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重点工程建设这一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81条。县重点工程处聚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工作,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提高项目前期招投标、工程建设过程管理、项目竣工移交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高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县重点工程处积极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2023年全年本单位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情况、无行政诉讼情况、无投诉举报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更新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信息公开指南。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定期排查是否有隐私泄露情况,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信息发布规范安全。2023年,县重点工程处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深化门户网站建设。坚持以舒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聚焦主动公开内容,定期对各目录、专题专栏进行完善和补充,打造面向公众的权威信息发布平台。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在线、处领导信访接待等形式,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热、难点问题,解决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三是优化热线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重畅决”群众诉求办理平台、“市长信箱”等平台办理回复效率,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我县重点工程建设信息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建立清单化、闭环式整改工作机制,以季度政府信息测评整改为契机,逐条排查、以改促进,保证我处政务公开工作有所进展、取得实效。二是规范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做好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收集群众对我处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2023年,我处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吸取上年度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好优化提升工作。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优化公开流程,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实效。三是推动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度。

今年我处政府信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不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经办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处将从以下方面着手,扎实有效推进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重点工程建设相关信息。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我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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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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