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雁丘文化提升工程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汾河雁丘文化提升工程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雁丘文化提升工程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批字[2022]2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柴西高速桥以南800米汾河景区内。绿化总面积8193.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园林绿化、景观土建等,包含卫生间建筑及室内装修、种植、土建、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投资约115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主体未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开标方式:通过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351-*******

电子邮箱:tyszjjsck@163.com

通信地址:金刚堰路1号太原市住建局建设市场与招投标监督管理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太原市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C座26层

联系人:杨茂源

电 话:035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 系 人:陈晨、武建忠、邸明、郜正浩、武玲

电 话:0351-*******

电子邮箱:zzkangtai02@163.com


标签: 配套工程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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