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夏河国能10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夏河国能10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国铁建大桥局/五公司/夏河县光伏发电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2024-01-26 11:40:29
投标截至时间:2024-01-30 09:00:00
内容: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夏河国能10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询价采购公告
(物资名称:接地材料)
编号: WZXJ-XHGF-2024-002
一、基本情况
现有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夏河国能10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接地材料)进行询价采购,请于 2024 年 01 月 30 日 10:00 前将报价表、资质文件、类似业绩等资料(PDF版)发送至*********@qq.com邮箱。不按时发送或逾期发送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报价资格。
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柔性石墨线 | 40*6 | 米 | 夏河项目 | 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 |
连接件 | 非金属夹具 | 个 | 1300 | 夏河项目 | 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
碳凝接地电极 | 300*300*30,石墨 | 块 | 320 | 夏河项目 | 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
柔性石墨接地引下线 | 40*6,L=4m/根(含安装配件、螺栓、不锈钢网芯、3米热缩套管配件) | 根 | 840 | 夏河项目 | 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
二、验收方式
现场点数。
三、付款方式
3.1 双方约定以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收到的合格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申请结算。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买方依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向卖方付款:结算次月,支付本期结算额的 80 %;3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 15 %;余款 5 %待本期结算货物质保期满后次月支付,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2票据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云信、融信。
四、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王立强 159*****799
项目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桑科镇
邮箱:*********@qq.com
夏河光伏发电项目经理部
2024年01月26日
五、技术标准(技术规格书)
甘肃公司夏河国能10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工程
光伏厂区接地材料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书
设计方: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
目 录
1 总则
1.1 本技术条件书适用于柔性石墨接地体及碳凝接地电极的招标采购,它提出了该产品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技术条件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技术条件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 本技术条件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7 卖方在应标技术条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技术条件的技术差异。如果卖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规范的条文存在差异,买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8 卖方应充分理解本技术条件并按本技术条件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除本技术规范书特殊规定外,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均按规定的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 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投标方选用本技术规范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 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供审查和分析。仅在投标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标准, 并从招标方处获得书面的认可才能使用。提交供审查的标准应为中文或英文版本。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GB/T 3518 《鳞片石墨》
GB/T 4797.1-8 《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
GB/T 4798.1-10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GB/T ***** 《可膨胀石墨》
GB/T ***** 《橡胶燃烧性能的测定》
GB/T *****.1 《高电压试验技术 一般定义及实验要求》
GB/T *****.2 《高电压试验技术 测量系统》
GB/T ***** 《铜及铜合金线材》
GB/T ***** 《复合接地体技术条件》
GB/T ***** 《碳纳米管导电浆料》
GB/T *****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 *****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380 《接地降阻材料技术条件》
DL/T 475 《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导则》
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QJ/T 1523 《导电胶电阻率测试方法》
JB/T 8137.2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 2 部分:全木结构交货盘》
GB/T 3048.2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金属材料电阻率试验》
GB/T 479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分类 第1部分:环境参数及其严酷程度》
T/CEC 309-2020 石墨基柔性接地装置实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仅适用于本技术规范书。
3.1 柔性石墨接地体:由石墨、承力纤维复合制成的绳索型复合接地材料,具有导电性、抗腐蚀性和柔软性的特点。
3.2 非金属夹具:作为柔性石墨接地体之间连接用的连接件。由DMC和SMC材质制作,具有很强的机械强度、耐老化能力和耐受高低温性能(-40℃~200℃,1h,机械性能无变化)。
3.3碳凝接地电极:由天然导电矿物经高压一体成型的水凝硅酸盐基质,具有降阻效果好、强度高、无腐蚀毒害等特点。
4 技术要求
4.1 柔性石墨接地体的技术要求
4.1.1 柔性石墨接地体应外观紧致,石墨线粗细均匀,表面光滑无破损。
4.1.2 柔性石墨接地体体积电阻率应不大于3×10-5Ω·m。
4.1.3 柔性石墨接地体接续电阻应小于4mΩ。
4.1.4 柔性石墨接地体经-40℃低温试验后,电阻变化率△R≤10%,接续电阻≤4mΩ。
4.1.5 柔性石墨接地体经100℃高温试验后,电阻变化率△R≤10%,接续电阻≤4mΩ。
4.1.6 柔性石墨接地体的降阻效果系数≤0.7。
4.1.7 柔性石墨接地体经过200kA、8/20μs,2次冲击电流耐受试验后电阻变化率△R≤10%,接续电阻≤4mΩ。
4.1.8 柔性石墨接地体经过30A、10s,10次工频电流耐受试验后电阻变化率△R≤10%,接续电阻≤4mΩ。
4.1.9 柔性石墨接地体经圆柱形钢管上缠绕并保持10s,正反向各一次抗弯性能试验后,电阻变化率△R≤10%,接续电阻≤4mΩ。
4.1.10 柔性石墨接地体扭转180°并保持10s,正反向各5次抗扭性能试验后,电阻变化率△R≤10%,接续电阻≤4mΩ。
4.1.11 柔性石墨接地体经1.2kN、15s拉性能试验后,电阻变化率△R≤10%,接续电阻≤4mΩ。
4.1.12 柔性石墨接地体应通过阻燃性能试验。
4.1.13 柔性石墨接地体埋地后经失重法进行腐蚀试验,年腐蚀速率≤0.01mm/年。
4.2碳凝接地电极技术要求
4.2.1碳凝接地电极为高效、低电阻的特殊降阻产品,它采用十字金属支架构成散流通道,外层以高导电碳凝材料、高导石墨粉和含电解质导电物的硅酸盐为主要原料,再经高压压制成型,最后经陈化处理的复合接地体。接地模块表面应连续光滑,无明显凹凸不平及划痕。接地模块材料和电解质材料不应污染土壤、水源、空气和环境,不应含放射性物质材料,不应含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
4.2.2尺寸要求
碳凝接地电极尺寸应为方形。
4.2.3电气特性
碳凝接地电极电阻率要求ρ<0.01Ω·m。
碳凝接地电极阻效果系数应小于0.7。
碳凝接地电极接触电阻R<10mΩ。
碳凝接地电极经过冲击电流耐受试验后的电阻变化率不大于10%。
碳凝接地电极经过工频电流耐受试验后的电阻变化率不大于10%。
4.2.4其他特性
碳凝接地电极埋地后腐蚀率试验,年腐蚀率≤0.01mm/a。
碳凝接地电极抗压强度>22Mpa
碳凝接地电极需经重金属检测,无任何有害金属检出。
5 生产工艺和现场验收要求
5.1 外观要求
柔性石墨接地体应外观紧致,粗细均匀,表面平整光滑,无断线续接点。非金属连接夹具应表面光滑,部件齐全。碳凝接地电极应无破损,表面平整。
5.2 规格核实
柔性石墨接地体及碳凝接地电极类型及规格的核实(包含但不限于单重及电阻率的检验)。
5.3 验收资料应包括:
1)装箱清单
2)产品出厂试验报告(试验内容同产品型式试验内容)、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合格证上应标明:型号规格、产品编号、检验号、生产日期等内容。
3)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4)产品安装及运行维护说明书;
6 包装及运输
6.1 概述
所有柔性石墨接地体及碳凝接地电极的包装应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推荐标准的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防潮、防振、防锈、防盗等保护措施,以确保柔性石墨接地体安全运抵现场而不致因上述原因使其受损,否则卖方将承担接地材料损坏、丢失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所有的柔性石墨接地体及碳凝接地电极都应使用大小适合的纸板箱进行包装。卖方还可将柔性石墨接地体及碳凝接地电极的规格、重量,根据自己的经验提供适合于本工程环境的包装方式和包装重量,供买方确认。
6.2 标志
包装形式、外观、质量及标志应满足相关标准和买方的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防震和防水性能,并保证有足够的强度来承受在运输、现场存放和安装过程中的搬运。包装箱内应设有合适的缓冲垫、保护性衬垫、垫木或隔离块,以防止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的损坏或变形,所有的这些材料应具有化学稳定性、防水性,并不应粘附在柔性石墨接地体及碳凝接地电极上,也不应在柔性石墨接地体及碳凝接地电极户外集存期间对其产生腐蚀。
为了确保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所有的包装箱都应有正确、清晰的标志,以避免由于包装不完善或难以辨认的标志,导致货物丢失或误送。包装箱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商标、地址、产品名称、型号、重量和放置和运输要求。
6.3 装运及交货
卖方应负责将柔性石墨接地体及碳凝接地电极运到合同指定的目的地,并保证接地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柔性石墨接地体、柔性石墨接地带宜采用线盘或绕包包装,并提供产品吊牌和产品合格证。包装箱需符合采购方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
7 环境条件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项目要求值 | |
1 | 额定电压 | kV | 35 | |
2 | 最高运行电压 | kV | 40.5 | |
3 |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 经小电阻接地(升压站) | ||
4 | 额定频率 | Hz | 50 | |
5 | 污秽等级 | d | ||
6 | 系统短路水平 | kA | 31.5 | |
7 8 | 环境温度 | 极端最高气温 | ℃ | +30.7 |
极端最低气温 | -26.0 | |||
最大气温日较差 | K | 25 | ||
9 | 湿度 | 日相对湿度平均值 | % | ≤95 |
月相对湿度平均值 | % | ≤95 | ||
海拔高度 | m | >3600 | ||
10 | 太阳辐射强度 | W∕cm2 | 0.11 | |
11 | 最大覆冰厚度 | mm | / | |
12 | 雪压(50年/1遇) | kN/m2 | 0.34 | |
13 | 离地面高10m处,维持10min的平均最大风速(m/s) | m/s | 34 | |
14 | 耐受地震能力(水平加速度) | 7 | 0.15 | |
15 | 安装场所(户内/户外) | 户外 | ||
16 | 厂区电阻率 | Ω·m | 125.31 |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2015)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2010,2016年版),光伏场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相对应的抗震烈度为7度,设计特征周期为0.4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
9 材料供货一览表
附表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本清单仅列出主要部件或者主要的分系统,投标人根据供货设备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本表格格式补齐,不允许更改表格格式,不允许删除表格所列的内容及所选品牌。如有差异可在备注栏标注,如有增加项,可在表格相应栏目下进行补充,并在备注栏中标注“增加”字样。投标人所选配件均应采用国内外知名产品。招标人已列品牌不得删除,投标人应补齐列出最少三家以上供应商品牌(最终品牌选择由招标人确定)。
本清单将作为投标人的分项报价依据。投标人最终的供货范围以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对于投标人在供货项目、设备数量、性能、功能上的要求为准。
序号 | 设备清单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柔性石墨接地体 | 投标人提供 | 米 | |
2 | 非金属连接夹具 | 投标人提供 | 个 | 1300 |
3 | 碳凝接地电极 | 投标人提供 | 套 | 320 |
4 | 柔性石墨接地引下线 | 40*6,L=3.5m/根(含安装配件、螺栓、不锈钢网芯、3米热缩套管配件) | 根 | 840 |
1. 厂家产品应满足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年版本)相关要求。
2. 接地体设计寿命按30年设计;投标人提供水平和垂直接地体截面需满足30年使用寿命;
3. 接地材料厂家需同光伏支架厂家配合,要求柔性石墨引下线同光伏支架可靠连接;
4. 厂区设计冻土按1.6m设计;柔性石墨引下线强度需满足厂区冻土热胀冷缩对引下线强度的影响;
5. 石墨接地体应满足50kA、8/20us雷电流耐受实验的要求;以及接地故障时最大工频短路电流下热稳定要求;并应考虑在运行环境中各种因素造成的接地体最大每年1%的失重因素;
8 其他
8.1本技术招标规范书的标准比相应规程规范略有提高,在招标采购时务必满足本技术规范的技术条件。
8.2 乙方所供设备材料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等的相关要求。
8.3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提供主要设备材料的合格证等资料;如果由于产品质量所引起的设备故障,乙方须尽快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附表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l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2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3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4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5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6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附表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2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3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4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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