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学校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学校垃圾清运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Y20-F3001
招标编号: JD2024-31-003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垃圾清运服务 | 标准高、效率好、 服务优 | 北京市昌平区 | 合同签订一周内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学校设有公寓区和办公区,包含低值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及其它生活垃圾。桶装垃圾不进行分类,由垃圾清运单位自行解决,低值大件垃圾包干。经估算公寓区清运年概量:桶装垃圾(240L/桶)约22桶/天,8030桶/年,绿化垃圾及其它垃圾约640 m³,需80车(8方压缩车);办公区清运年概量:桶装垃圾(240L/桶)约28桶/天,*****桶/年,办公区每年寒暑假约7周时间学生不在校。绿化垃圾及其他垃圾约960m³,需120车(8方压缩车)。垃圾桶清运时间:每天清理一次,每天早上8点前清理完毕。使用压缩车进行清运的,垃圾场清运时限:固定每周清理一次,如需增加根据实际需求随叫随到。确保及时清理垃圾,桶装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垃圾不落地。清运垃圾后保证垃圾桶外观及其周边干净整洁,摆放规范。(此量为估算数量,合同为一口价合同,实际服务过程中不因实际发生量大小改变合同金额)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66.15万元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联合体投标报价。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 月 26 日至 2 月 19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2 月26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26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二)谈判地点:同报价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周工、李工
移动电话: 188*****346、176*****763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57*****057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鲍敏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 153*****688
采购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6 日
标签: 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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