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宏村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宏村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全镇开展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初步拟定《宏村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增加该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众权益,现征求广大居民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填入《反馈意见表》。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1月12日-2023年11月19日。

二、联系方式:0794-*******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hczzfb@163.com)、

邮寄:(黎川县宏村镇人民政府,邮编******)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宏村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反馈意见表

宏村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江西省住建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函》《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县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镇既有民用建筑(公用建筑和居住建筑)外立面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全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补齐城市管理短板、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对全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隐患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统筹,部门协同。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根据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管理、本部门所有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压实责任。坚持产权人是建筑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安全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履行保修期限内质量保修责任。

(三)分类整治,统筹推进。全面摸清城我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结合危房改造、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改、新农村建设等,引导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综合利用自筹资金、公共收益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等,先急后缓、先大后小,一楼一策、分类整治。

(四)标本兼治,严控增量。夯实管理责任人安全维护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确保全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消除。加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改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等审批监管,杜绝新增脱落安全隐患。

三、主要任务

我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2023年9月开始,为期一年,采取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总结、边总结边提升的方式进行。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我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既有民用建筑,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既有民用建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已排查的自建房原则上可不纳入此次排查范围。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是否有开裂空鼓现象;瓷砖、石材等饰面保温材料是否存在脱落坠落风险;各类建筑幕墙面板、连接构件是否存在脱落风险;外立面附着物是否存在掉落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阳台护栏、空调外机架及遮罩、晾衣架、外窗、防盗窗、广告招牌、照明亮化设施、各类外露管道等。

3.排查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镇级排查、县级核查督导”的方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百日行动”,逐栋采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初步判定,2023年11月底前后完成所有既有民用建筑排查摸底。

(二)及时分类整治

1.建立整治台账。要逐一归集已出现外立面及其附着物残缺、脱落、破损问题及存在脱落安全隐患的既有民用建筑信息,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脱落安全隐患的,以及按照《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要求需进行鉴定的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栋、销号一栋。

2.制定整治方案。各村(社区)对存在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的既有民用建筑,要按“一楼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防控措施、整治措施、整治责任人和整治时限。

3.明确整治责任。既有民用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要求,对既有建筑外立面及附着物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修缮,依法委托安全鉴定,负责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产权人对既有民用建筑使用安全自行管理的,产权人为使用安全责任人;产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管理的,产权人和受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产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权属不清的,使用人或管理人是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建筑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受权管理人是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

产权人可以通过业主共筹、依法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所得收益、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对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协助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督促建设单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外立面等质量问题组织处理,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实施分类整治。各村(社区)可结合危房改造、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改、新农村建设等,对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进行整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单项整治。隐患整治应兼顾建筑风貌、镇容镇貌、节能、防水、保温等要求,隐患整治完成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组织验收。暂时不能进行整治的,要采取设围栏、拉警戒、搭建防护网等防控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在2024年8月底完成所有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整治。

(三)强化长效管理

1.加强安全维护。各村(社区)要督促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维护责任,督促指导使用安全责任人按标准做好日常维护检修、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和维修加固、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相关台账档案等。

2.强化日常检查。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发挥挂村镇村干部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严格审批管理。既有建筑外立面改建及利用既有建筑外立面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设施的,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到城管局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建筑外立面结构及新增设施的安全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外立面材料,不得随意增加

或减少影响外立面安全性能的构件,不得额外增加外立面附件的荷载。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既有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政策措施到位、责任分工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各村(社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坚决杜绝专项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

(二)明确部门分工。镇直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管理、本部门所有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技术保障。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落实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可依法依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科普教育,提高建筑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各方对既有建筑外立面安全的关注度、重视度。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社会一起关心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安全、维护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对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由镇纪委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各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要建立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将本地区、本系统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展报县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宏村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宏村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全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决定成立宏村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 燕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 瑶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吴松梅 镇综合执法大队长

黄志远 住建专干

王仁杰 自然资源专干

许志伟 中湖村党支部书记

陈文卫 沙下村党支部书记

姜 霞 孔洲村党支部书记

孙 兵 光辉村党支部书记

吴 军 丁路村党支部书记

段为民 府中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住建办,黄仁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对全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收集掌握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对全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领导小组在推动工作过程中,落实以下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制度。各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均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领导小组要按“每周一调度,每周一汇总”要求,严密组织各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开展全县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镇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联络员会议。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要建立排查整治信息周报制度,自2023年11月13日起每周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约谈问责制度。镇领导小组在工作中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将进行公开通报,挂牌督办。

附件2:

反馈意见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文件名称

宏村镇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改法律政策依据及理由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宏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2日


来源: 宏村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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