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关于青海省重点流域及湖泊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询比公告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关于青海省重点流域及湖泊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询比公告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拟对青海省重点流域及湖泊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进行自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服务内容
青海省重点流域及湖泊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
二、服务期
签订合同日期起至项目完成结束止,总工期为3个月。
三、采购方式:询比
四、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3)供应商具有从事招标代理资格并已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监管平台备案(外省代理机构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4)供应商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良好(须提供2022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完成至少3项招标代理业绩(工程建设或服务类、或货物类,以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代理合同为准);(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2020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人如成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项目包括的全部或部分招标代理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或个人。(10)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8:30至9月5日18:00前(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报名地点:西宁市城东区南山路116号青海省生态环境厅609室
3、联系人:李旭东、张军 联系电话:0971-*******
4、报名方式:报名人将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qhwkc@163.com)
七、报价文件的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公告第五条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内容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5、服务方案
6、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八、报价文件的份数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月7日10:00前(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递交地点:西宁市城东区南山路116号青海省生态环境厅609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件递交。
十、报价文件的编制及签署
1、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以A4纸装订成册,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封面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十一、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一起密封,在封口处均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2、封面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加盖单位印章)﹐并应在报价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报价文件必须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送交。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2023年8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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