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设施养管工程招标公告

市政公用设施养管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临港施工[2016]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临港经济区市政公用设施养管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临港经济区分中心 以 津滨临审批[2016]2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临港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临港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临港经济区2016年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标线工程,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破损标线重划约60000m2,剔除标线重划约10000m2。本工程投资额约为46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临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临港经济区2016年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标线工程,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破损标线重划约60000m2,剔除标线重划约10000m2。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6年06月01日 至 2016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原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或新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5、本工程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且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本工程须缴纳诚信保证金93万元至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怡湾广场1988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临港经济区支行,账号:1200 1679 1000 5250 4949 联系人:刘立侠 咨询电话:***-********)。如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须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果发售招标文件,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诚信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付方式为支票、汇款、现金。如果支付方式为支票,可直接持支票到临港经济区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如果支付方式为汇款或现金,请持银行开具的相关存款凭证到临港经济区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投标人缴纳诚信保证金及办理收据时,须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 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4月20日至2016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4832号(津湾酒店院内)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宏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滨大道2669号
邮政编码:300452联系人:李晓津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毓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4832号(津湾酒店院内)
邮政编码:300454联系人:袁冬玲电话:********
传  真:********
日期:2016 年 4 月 1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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