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方家庄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宝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建设项目-方家庄镇(招标项目编号:E
120*****5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538.
******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宝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建设项目-方家庄镇
2.2.建设地址:方家庄镇辛家庄村和北郝庄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建设项目-方家庄镇(辛家庄村)
该标段建设内容主要为辛家庄村的村内道路修建提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视频监控、路灯换装工程。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002宝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建设项目-方家庄镇(北郝庄村)
该标段建设内容主要为北郝庄村的里巷道路改造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视频监控、路灯工程。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建设项目-方家庄镇(辛家庄村)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本项目配置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最近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注:(1)纳税说明: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2)社保说明:1)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8、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9、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1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同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1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002宝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建设项目-方家庄镇(北郝庄村)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本项目配置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最近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注:(1)纳税说明: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2)社保说明:1)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8、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9、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1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同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1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1-26 09:00:00至2024-02-02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获取地点: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庆善大街金茂广场5-30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2-19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开标室(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2-19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庆善大街金茂广场5-301
联系人:徐明辉、刘雯雯
电子邮件:zxzb080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