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五局第一工程公司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车载式混凝土泵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五局第一工程公司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车载式混凝土泵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1台车载式混凝土泵,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公司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使用。采购设备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坦头镇、泳溪乡境内,与杭州、宁波的直线距离分别为150km、95km,下水库距离天台县公路里程18km。电站装机容量1700MW(4×425MW),额定水头724m,初拟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500kV回浦变,线路直线距离约29km。电站建成后,主要供电浙江电网,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及紧急事故备用等,并为华东电网提供灵活调度能力。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公司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所需要的车载式混凝土泵。
2.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车载式混凝土泵 | 理论输送量为每小时90 立方米 | 台?套 | 1 |
注:⑴报价人负责完成上户手续并承担费用,询价人配合提供上户所需资料,车辆保险费用由询价人承担。
⑵.报价人须附上车载式混凝土泵详细配置清单并注明产地
⑶.报价人须附上设备零配件清单明细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报所投设备的最短交货期
2.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公司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现场(中国水电五局指定施工地点)。
2.6.技术要求:
2.6.1车载式混凝土泵选用手动控制+无线遥控进行操作,底盘部分发动机排放满足国六标准,混凝土泵部分为电动和柴油发动机双驱动,设施电缆卷筒方便电缆线收放并附带60米铜芯软电缆。
2.6.2底盘部分:采用国内知名品牌优质底盘,平头带卧,带空调,满足国Ⅵ排放,配置倒车雷达及倒车影像功能。
2.6.3润滑系统:采用采用同步增压润滑泵,混凝土泵部分需设计为自动润滑。
2.6.4车载式混凝土泵理论低压输送量不低于90m3/h,
2.6.5冷却系统:采用强制风冷散热装置,有效控制系统油温。2.6.6发动机排放满足国六标准,发动机马力需满足载重要求,变速箱采用常规变速箱,底板满足国家上户要求。
2.6.7电气系统:关键电气控制元件均采用进口配件或国内一线品牌,保证了元件的可靠性。
2.6.8液压系统:泵送液压系统选用大排量开式或闭式柱塞泵与主油缸组成独立的泵送油路。分配液压系统采用高性能恒压泵与分配油缸组成独立的分配油路。泵送油路与分配油路相互配合,互不干涉。液压元件选用用世界一流品牌液压件,性能可靠。
2.6.9泵体选S阀混凝土泵,阀体选用国内知名品牌。设备常规配置附件外,需增加以下配置:泵管选150型高压泵管,需配置泵管114米(3米长28根、2米长10根、1米长10根)、橡胶软泵管4根(3米场2根、2米长1根)、90度弯头15个、泵管卡150个。
2.6.10设备供应商应随货附发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出产厂家出具的“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零配件目录、说明书、随车工器具等。
2.6.11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间如若发生因厂家设计等原因而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厂家应积极服务并免费维修更换配件。同时厂家保证长期跟踪技术支持和服务。
2.6.12确保售后服务,报价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货物为全新正品,不得提供水货、次货、翻新设备等劣质产品,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将承担产品报价总额3倍的罚款。
2.7.售后服务及其它优惠条件:请卖方明确具体售后服务措施,质保范围及服务网点。
2.8.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设备到达工地验收后,收到卖方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货款。
2、第二次付款:设备在工地成功运行三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买方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40%货款。
3、质保金: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为货到工地验收满12个月),无遗留问题,经使用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无息全额支付。
2.9 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请提供同等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且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
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无须提供账号。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注册资金: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报价人近一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1月31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回复,并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4年02月02日10: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6、评审办法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本次询价不保证最低报价人成交。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3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B900室
邮 编:******
联 系 人: 蒲敏 李永波
电 话:028-******** 187*****975
8、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
9、声明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2024年1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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