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区控空气、降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区控空气、降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4年区控空气、降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进行询价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区控空气、降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二、项目预算
29.9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当报价低于预算90%时,需提供该服务项目的成本核算文件。
三、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区控空气、降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方案(附件1)及防城港市区控空气、酸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评分表(附件4)。按以上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
(二)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的备机合同或发票)。
(五)在广西防城港市设置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网点/机构证明。
(六)提供针对本项目空气自动监测站主要仪器设备厂家(赛默飞世尔)的原厂配件保障供应的承诺函(须提供相关文件原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七)本项目的报价书含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的质量保证、价格及服务承诺书等。区控空气站和酸雨自动监测站在报价时应列明每个站点的服务价格。
(八)专业技术人员的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领域上岗证(详见附件4防城港市区控空气、酸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评分表)。
(九)信用声明函(项目负责人需签字盖章,详见附件5)、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6)、我中心廉政告知函(详见附件7)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在参与报价响应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评分方法详见附件4。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4年2月5日18时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信息科(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万鹤路)。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否则一律无效。
(二)保密规定:供应商不得将采购方任何文字资料透露给无权获得的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如有违反并造成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将追究供应商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燕梅
联系电话:0770-*******
附件:1.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现场检查评分表
2.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现场检查评分表(非甲烷总烃)
3.酸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考核评分表
4.防城港市区控空气、酸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评分表
5.信用声明函
6.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7.廉政告知函
8.2024年防城港市区控空气、酸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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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4年区控空气、降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进行询价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区控空气、降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二、项目预算
29.9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当报价低于预算90%时,需提供该服务项目的成本核算文件。
三、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区控空气、降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方案(附件1)及防城港市区控空气、酸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评分表(附件4)。按以上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
(二)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的备机合同或发票)。
(五)在广西防城港市设置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网点/机构证明。
(六)提供针对本项目空气自动监测站主要仪器设备厂家(赛默飞世尔)的原厂配件保障供应的承诺函(须提供相关文件原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七)本项目的报价书含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的质量保证、价格及服务承诺书等。区控空气站和酸雨自动监测站在报价时应列明每个站点的服务价格。
(八)专业技术人员的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领域上岗证(详见附件4防城港市区控空气、酸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评分表)。
(九)信用声明函(项目负责人需签字盖章,详见附件5)、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6)、我中心廉政告知函(详见附件7)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在参与报价响应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评分方法详见附件4。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4年2月5日18时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信息科(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万鹤路)。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否则一律无效。
(二)保密规定:供应商不得将采购方任何文字资料透露给无权获得的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如有违反并造成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将追究供应商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燕梅
联系电话:0770-*******
附件:1.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现场检查评分表
2.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现场检查评分表(非甲烷总烃)
3.酸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考核评分表
4.防城港市区控空气、酸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评分表
5.信用声明函
6.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7.廉政告知函
8.2024年防城港市区控空气、酸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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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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