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入海水道区域海岸线和河海交汇枢纽建筑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入海水道区域海岸线和河海交汇枢纽建筑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局、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枢纽建设局、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入海水道区域海岸线和河海交汇枢纽建筑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河道工程:二河闸闸上引河扩挖2.5公里,二河闸闸下至海口枢纽扩挖河道深泓长度162.3公里。(2)堤防工程:加高加固堤防317.8公里,加固堤基21.2公里,南堤防渗处理68.96公里,堤防护坡253.2公里,河坡防护268.3公里;新建堤顶防汛道路320.7公里。(3)枢纽工程:扩建二河枢纽、淮安枢纽、滨海枢纽和海口枢纽,拆建淮阜枢纽。(4)穿堤建筑物及桥梁工程:修建穿堤建筑物33座,处理跨河桥梁21座。(5)影响处理工程:新(扩)建、加固泵站13座,拆建挡潮闸2座、套闸1座;疏浚河道297.84公里,新、拆建小型建筑物150座。(6)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等。

2.2招标范围:为进一步提高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的科技水平,针对临海水闸面临的海水强腐蚀、砂土地基易失稳、海岸侵蚀等工程难题,在总结已有建设经验基础上,结合二期工程海口枢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等重要环节,开展综合技术项目研究工作,形成引领性技术指导。项目设置5个课题,具体如下:

课题1:复杂盐分腐蚀环境水下钢结构腐蚀行为及长效保护技术研究

课题2:临海水闸深厚砂土地基处理及渗控技术研究

课题3:淮河入海水道海口闸区域海岸侵蚀和冲淤稳定性

课题4:侵蚀环境下海道新河口塑造过程及工程防护方案优化

课题5:河海交汇环境下临海水闸智能预警和一体化安全评估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5个方面。

2.3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所有研究成果三年内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其中课题1、课题2须在2024年9月前形成初步成果以指导海口枢纽工程建设。服务周期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备水利或水运工程项目的科学研究业绩【业绩需提供科研项目合同或立项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持过水利或水运工程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需提供科研项目合同或立项证明、获奖证书】。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牵头人必须满足3.1项所有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均须满足3.1(1)、(2)、(3)、(5)项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3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社会保险

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3年9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8.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78.0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1

服务报价(20分)

与最高投标限价相等的得18分,投标报价每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得20分。不足按内插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2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能力(30

分)

投标人类似业绩(8分)

(1)投标人自2016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牵头或独立承担过水利或水运工程研究项目,且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至500万元(含)的,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若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每具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牵头或独立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水利或水运工程研究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至500万元(含)的,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若单项合同金额在500 万以上每具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①业绩(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业绩,下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内容页》,如果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服务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资料证明,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②单个业绩在本项内不重复计分。

投标人获奖业绩(3分)

投标人自 2016 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水利或水运工程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时间以证书为准,提供证书扫描件,单个业绩在本项内不重复计分。

项目人员配置(15分)

(1)项目负责人:担任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院士(专业相近),得5.0分。具有长江学者称号或曾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具有水利工程二级正高级(教授)职称的,且专业相近,得2.0分;自2016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主持过水利或水运工程科研项目,且合同金额在500万及以上,得3分。本项最高得5.0分。

(2)技术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水利或水运工程研究项目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3)项目团队人员:配备12名及以上水利工程等相关研究领域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其中,教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少于6名),得8分,每缺一名扣1.0分,扣完为止(均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本项最高得8分。

注:①业绩(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业绩,下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内容、人员组成页,如无人员组成页则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如果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服务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资料证明,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③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科技创新平台(4分)

( 1)投标人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研发)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2)投标人建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研发)中心等省部级创新平台,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设立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3

工作方

案(50

分)

总体技术方案(20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阐述,要求对本项目的要求、意义理解具有一定深度,研究目的性强,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明确,与工程实际切合度高且合理可行。优:17-20分;良:12-17分;差:0-12分。

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及研究方法、对策(16分)

投标人对项目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把握准确,提出的研究方法、对策合理可行。优:13-16分;良:10-13分;差:0-10分。

项目预期成果及承诺(2分)

(1)投标人的研究成果符合预期要求,可以为工程实施提供参考。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差:0.6分-0分;

(2)承诺发表文章、申报专利、奖项、专著、标准、工法等满足招标要求,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实施进度计划安排(5分)

投标人对项目的研究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进行阐述。优:5-4分;良:4-3分;差:3-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

投标人对研究过程中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进行阐述。优:2-1.6分;良:1.6-1.2分;差:1.2-0分。

与业主、施工、设计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5分)

投标人对与各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进行阐述。优:5-4分;良:4-3分;差:3-0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局、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枢纽建设

局、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 、沈醉云

电话:025-****************

传真:02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36*********

标签: 技术研究 建筑安全 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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