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宝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 16:1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02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2月06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6室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宁彬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290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天津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宁彬 电 话:136*****290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医疗设备
2、数量:1批
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除颤仪 | 1 |
2 | 电动排痰机 | 2 |
3 | 监护仪 | 21 |
4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1 |
5 | 输液泵 | 8 |
6 | 双通道微量泵 | 5 |
7 | 中频药透 | 5 |
8 | 无创呼吸机 | 1 |
9 | 心电图机 | 2 |
3、主要规格(/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4、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5、交货事项
(1)交货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货(实际情况以合同为准)。
(3)交货方式:任何情况下由供应商送货,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6、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本次采购任务为止(实际情况以合同为准)。
7、其他:供应商必须对磋商项目要求中所有货物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响应其中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货(实际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供 2023年下半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的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磋商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受权人参加磋商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参加磋商会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其他补充事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
方式:请于2024年1月26日9:30时起至2024年2月2日17:00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至邮箱:gxzb_tj@163.com ,并在邮件主题中列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购买GXCZ-C-********项目采购文件资料”字样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确认符合供应商资格后再进行报名,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请于2024年1月26日9:30时起至2024年2月2日17:00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至邮箱:gxzb_tj@163.com ,并在邮件主题中列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购买GXCZ-C-********项目采购文件资料”字样。
2.交纳采购文件费:
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份;
付款方式为:公对公账户电汇或现金;
汇款账户基本账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天津解放北路支行
联系方式:王会计、邓会计,022-********转813
注: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GXCZ-C-********标书款”。
3.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
4. 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接受退款要求。另:本着自愿供应商的原则,凡供应商购标书后不再参与本次供应商的,请出具加盖公章的退出函。
二、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8万元整;
2、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转账;
3、保证金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4、保证金账户(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新开路支行
账 户:122*****181060*****005272
注: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GXCZ-C-********磋商响应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天津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宁彬 电 话:136*****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彬
电 话: 136*****290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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