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20万吨/年一般固废含污染土壤、污泥等项目拟审批公示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20万吨/年一般固废含污染土壤、污泥等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月26日我局拟对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20万吨/年一般固废(含污染土壤、污泥等)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jxhbxmsp@163.com

通讯地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邮编:******

项目名称

水泥窑协同处置20万吨/年一般固废(含污染土壤、污泥等)项目

建设地点

莒县东莞镇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单位

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加之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依托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现有1条新型干法4000t/d水泥生产线建设,建成投产后年协同处置2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含污染土壤、污泥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固废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实验室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储料库废气经引风系统引至布袋除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废气依托现有低氮燃烧+分级燃烧技术+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0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二噁英类、Hg等重金属排放须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2013)标准要求;颗粒物、NOx、SO2、NH3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超低排放标准要求;氟化物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要求;VOCs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第Ⅱ时段)、表2标准要求;储库排气筒NH3、H2S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的排放标准值要求;H2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项目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氨气无组织排放须同时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中相关标准。废机油、废活性炭、实验室废药剂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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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泥窑协同处 一般固废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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