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15: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预算金额 ¥3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
项目联系电话 025-********-71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商务):025-******** 樊老师(技术):025-********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025-********-710
附件:
附件1 01D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xls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D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是纸质普通发票印制服务(不包含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及江苏省旅客运输专用发票)。结合往年全省普票印制计划情况,我省预计全年普票印制数量约4.19亿份。发票印制数量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能会有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印制数量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中标供应商每年的具体印制数量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实际下达的印制计划数量为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同时提示:根据税制改革的需要和信息化发展进程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加大加速推行电子发票的广泛使用,本次采购的实际结算金额与预算金额存在大幅变动的可能,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1000万元/年,一招三年,总预算3000万(本项目预算为根据以往年度印刷费用估算,根据国家推进发票电子化的总体趋势,采购人不保证项目实际采购金额)

包1:苏州、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采购预算340万元/年;

包2:盐城、南通、泰州,采购预算190万元/年;

包3:连云港、徐州、宿迁、淮安,采购预算150万元/年;

包4:常州、无锡,采购预算,140万元/年;

包5:南京,采购预算110万元/年;

包6:扬州、镇江、省局三分局,采购预算70万元/年;

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分包1.2.3.4.5.6最高限价为:

发票类别

最高限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0.40元/份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0.5元/份

江苏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每卷100份,按单份计算)

0.03元/份

江苏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出租车)(每卷100份,按单份计算)

0.02元/份

江苏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壹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25份/本,按单份计算)

0.06元/份

江苏公交定额发票(一联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江苏通用定额发票(一联伍角版)(50份/本,按单份计算)

0.03元/份

江苏通用手工发票(25份/本,按单份计算)

0.15元/份

投标及中标原则:

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分包投标,但中标结果只能为一个分包,不能兼得。评标委员会对各分包进行综合评分后按排名确定每个分包一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一名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综合排名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候选人的情形,按分包1-6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前一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自动失去后续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排名在后的递补)。

备份机制:

本项目采取分包之间互为备份的机制,以应对履约中可能出现的无法正常供货风险。第1包和第4包互为备份,第2包和第3包互为备份,第5包和第6包互为备份,当某包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时,则由其备份包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印制任务。费用按照实际承担印制任务供应商的中标价格计算。投标人应充分评估自身生产能力、仓储能力、运输能力等,应能够满足备份机制启动后两个包的印制需求及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不得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联合体中参与印刷任务的每个成员都应具有,分包的分包企业和接收分包企业都应具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针对此条出具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中应明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并接受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的发票管理工作(联合体中参与印刷任务的每个成员都应分别提供,分包的分包企业和接收分包企业都应分别提供)。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各分包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各分包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印制责任、义务以及对招标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承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除2情形外,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7.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①现场获取,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或支付宝支付,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要求获取;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要求和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招标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截图,一起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分包号+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qq.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07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07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商务):025-******** 樊老师(技术):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025-********-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

电 话:  025-********-7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普通发票印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