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年加工15万吨大豆精深加工项目蛋白车间造粒塔采购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海伦市年加工15万吨大豆精深加工项目蛋白车间造粒塔采购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伦市年加工15万吨大豆精深加工项目蛋白车间造粒塔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建设单位为黑龙江晟海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粒塔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伦市年加工15万吨大豆精深加工项目蛋白车间造粒塔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海伦市经济开发区内;
2.3交货期:2024年3月5日至2025年5月31日,共计453日历天。以实际发生为准,供货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海伦市年加工15万吨大豆精深加工项目蛋白车间造粒塔1套。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应具备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授权代理协议、经销合同等);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0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海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455-*******
招 标 人:黑龙江晟海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雷炎大街世纪大道路南海西写字楼东辅楼41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