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运维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运维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运维外包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塔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 17: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0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2月08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 ||
预算金额 | ¥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建玮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056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塔城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建玮 153*****0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玲 136*****467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运维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TCBL)********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运维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此项目三年一招,合同一年一签。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负责2个办公区、2个机房、3个视频会议场所、3个普通会议场所和一间电教室计算机类设备和网络日常运维工作。需安排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及时高效解决相关运维问题,保障日常办公正常运转。具体运维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3 年; 履约时间: 合同签订后 5 日内提供系统性的基础技术支持和运维解决方案,人员驻场服务到位,保障塔城地区税务局日常办公正常运转。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节能环保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上述资料均要求为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胶装成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地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吴建玮 153*****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马玲 136*****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玮
电 话: 153*****056
标签: 计算机类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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